想,客气得不得了。 等了许久,应春都还没回来,七点多的时候,林清还给俞锦绣找出一本杂志。 “要不你看一会儿?” 俞锦绣接过杂志,“他平时都这么晚回家吗?” 林清解释,“最近在西平刚建了个厂,的确比较忙,其实平时我打烊回家比他还晚,只是今天医院的结果刚出来,我的心比较急而已。” 是在厂里加班?从西平回来,开车的确需要好几个小时,这整天来来回回折腾,也的确累人。 只是,一些话,并不能全信,俞锦绣希望应春给林清的说辞并不只是说辞而已。 见俞锦绣不置可否,林清也没在意,自个儿拿了一本书,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翻着。 书页在指尖摩挲的声音在这样沉默的时刻显得非常悦耳,林清的心逐渐平静下来,而俞锦绣那一边却迟迟没有动静。 林清凑到她边上看。 俞锦绣手上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封面的模特穿着牛仔衣,配上喇叭裤,妆容复古,发型随意,即便是以后世的眼光去看,也不土气。 要不怎么说时尚是一个轮回? “喜欢?”林清笑了,“看见漂亮衣服就走不动路,你这傻丫头。下回去进货的时候我给你找找,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牛仔衣和喇叭裤。” 俞锦绣没有吭声,纤细的手指停在封面的时髦女郎脸上,而后,深吸一口气,翻开杂志,找到封面人物介绍那一页。 这模特是一个新人演员,履历不厚,光是介绍她外貌的文字就有长长的一整段,边上配上各种亮眼的相片,光彩夺目。 “现在的演员真好看,也不知道她们吃什么长大的。”林清有些近视,可见俞锦绣看得入神,就凑得更近一些,这不看不觉得,一看却是真真正正吓了一大跳。 这不是翁晨卿吗? 那个时候,俞锦绣对这个小姑娘特别照顾,因此林清见过翁晨卿很多面。可是,即便见过这么多回,此时乍一眼看,她还是差点没认出来。 一年多的时间,她长大了。 过去她的五官就完美无缺,就像是一个洋娃娃,现在长开了,又见过了一些世面,她的眼神里开始有内容。于是,美到令人惊艳的年轻演员经过这么一包装,就连曾经的朋友都得通过文章里对这演员的介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花眼。 盛放的玫瑰——晨卿。 林清笑这写文章的人对形容美的词汇太贫瘠,又不由为翁晨卿开心,“真的没想到,晨卿居然能得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才一年多啊,她都已经在电视剧里演女三号了。对了,这电视剧在哪里演?我们的电视能收到吗?为什么文章里都没有说啊?”见迟迟没有得到回应,她的手在俞锦绣的面前晃了晃,“乐傻啦?” 俞锦绣确实欣慰。 一来,是因为当初那个青涩却有着悲惨身世的小丫头终于开启了人生的新篇章,二来,则是因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她。 翁晨卿刚走的时候,俞锦绣和俞承光经常会提起她,他们都很期待,总是想要时刻与她保持联系,掌握她的近况。可是大概到了去年过年的时候,翁晨卿就和他们断了联系,姐弟俩等待了一段时间,有过沮丧,有过失望,也有过担忧。 有时候,俞承光也会抱怨,他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忙,因此忘了他们这两个老朋友。可是,抱怨归抱怨,他们怎么可能不盼着翁晨卿好? 换句话说,在担忧翁晨卿的人身安全时,他们总是在想,宁愿她是真的因为忙碌而忘记他们,这虽然令人难过,可到底也能安心。 “我们一直都很担心她,好在她没事。承光那个傻小子要是见到这杂志,肯定乐得跳起来。”俞锦绣把杂志要了过来,往自己的包里一放,林清犹豫了片刻,欲言又止。 “说呀。”俞锦绣推了她一把。 “当初她天真可爱,但现在人家到底是过上光鲜的日子了,就怕你弟弟入不了她的眼。”林清忧心忡忡,可话糙理不糙,这问题总得从现实层面来考虑。 俞锦绣笑了笑,“放心吧,承光这么大个人了,不会这么天真的。感情的事情谁说了都不算,还是得遵从自己的心意。” 两个人正说着,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林清立马站了起来,“肯定是应春回来了!” 匆匆走去,开了门,外头站着的却是个陌生人。 “你好,我是南瓯照相馆,照片已经出来了,见顺路,我就直接给你们送过来了!” 第三百五十六章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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