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掷。赌赢了或许还有一线希望,如果输了,大毛和傻姑娘的处境不会有所改变,反而会搭上我自己,白白给人送个大礼。不过我算是幸运的人。我在倒地后并没有扯跨那蓝色的窗帘布,而是直接一个侧滚翻就直奔那男人而且。在翻滚的同时我一下子从包里摸出了我的苗巫弯刀来,将刀弯的内侧对准了那个在翻滚中恍恍惚惚看到正在起身的男人,然后又我一下子跳起身子来,抓住了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抓着往后仰,这样就能够暴露出他的脖子,我的另一只手则直接抓了弯刀就冲着他的喉咙架了过去。 这一套动作,我觉得是我在感觉到危险后所激发的自己的潜能,否则不可能这么连贯,而且这当中也有比较大运气的成分在,所以当我把刀比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同时我也看到了他那正伸手到裤子口袋里,已经摸出了一半的一把解放军制式五四式手枪!我眼见得逞,那个女人被我刚才破窗而入的时候吓得尖叫了一声。而那几个正冲到门口的人,看到自己的老大被挟持,于是也着了急,其中一个更是直接掏出了一把匕首,跑到了大毛身后,用匕首的尖抵住大毛的脖子,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是要我别乱动,否则就杀了大毛,大家都捞不着好。 我为了让自己气势上占优,于是大声吼道,你们都他妈的别动,信不信我宰了他!我说话的语气凶神恶煞的,吓得被我挟持的那个男人连连说道,大家都别动,有话好好说!我虽然挟持了这个人,但是我的眼睛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屋里其余的人,并未看清楚被我抓住的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于是我回答道,你们现在把人给我放了,等我们安全后,我就放了你们老大,否则老子这一刀下去,今天晚上你们恐怕要擦一晚上的地了! 其实我很少会这样说话,至少语气不是这种流里流气的感觉。不过当下情况紧急,我也只能把我想得到的够狠的话都说出来。就在这个时候,被我用刀勾住的那个人突然用吃惊且非常疑惑的语气说道,你…你是司徒? 奇怪了,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我已经大名远扬到这地步了吗?于是我低头一看,这才看清了此人的相貌,我也大吃一惊,结结巴巴地问道:怎…怎么会是你! 第三十章 .重逢故人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用来形容人生的四大喜事。而当中的那一句“他乡遇故知”,通常用来形容遇到很久不曾见到的故人,以表心情欢快,雀跃感慨之情。 可是当我看清这个男人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半点欢快或雀跃,因为我从未想过他此刻的出现会和当下的环境相结合起来,所以更多的,是一种惊讶和不解。却半点也开心不起来。 此人是我从小到大的发小,幼时因为个头比较小,下排牙又有点龅,常常被取笑常常被欺负,我总是去帮他大家,我们一起上旧学学堂,一起背诵功课,一起跟先生斗智斗勇,一起调皮捣蛋,一起在戏台子前蹭戏听。他的父亲在出川抗日后就没能够再回来,母亲将他托付给他父亲的兄弟后就此改嫁,从此以后就不知去向。 是的,他就是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伙伴,地包天。他是这个世界上知道我最多秘密的人,同样我也是如此,在我十七岁那年机缘巧合之下拜了林其山为师后,因此联系会少了很多。但是那段日子我也常常会回去找二叔和地包天。我记得那段日子二叔摔断了腿,而二叔自己的孩子还很小。所以基本上都是地包天在照顾着二叔,后来地包天光荣参军,成了保家卫国的一员,头几年我们会偶尔有一些书信来往,到后来尤其是我被捕之后,为了不牵连更多人,慢慢也就失去了联系。 此番再次相遇,却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下,我相信我和他一样,心中的惊讶,远远超过久别重逢的喜悦。因为我和他从小到大,友情出奇的好,我们甚至连一次架都没有打过,而此刻我却用一把大弯刀架住了他的脖子,手里还拽扯着他的头发,而他正要从裤兜当中摸出枪来打我。 地包天,怎么会是你?你在这儿干什么?我也惊讶地问道,因为我和他已经差不多有十几年没有见面,这些年来我们都长大了,样子变化也不小,但是眉眼间的那股子熟悉感,还是让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他给认了出来。 地包天听我这么问,也知道我已经认出了他,惊讶之余他对那个正在用匕首刺住大毛脖子的人说道,快!大家都把武器放下,一场误会!一场误会!地包天果然已经是个“长官”,他这么一说,对方就立刻放下了手中的匕首,但是却还是没有给大毛和傻姑娘松绑。接着那几个原本是来帮忙的男人就默默退到了一边,傻姑娘吓得哇哇大哭,大毛也是一阵脸色惨白,而那个站在一边的女人,此刻的表情却似乎比我们更加惊讶,显然她在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