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经典,以前是经典,现在依旧是经典,将来同样会是不可取代的经典。 ford?gt传承了六十年代称霸赛坛的gt40车型,传闻秒提速破百。 然而现在马路中央,深蓝色的福特gt底盘稳如泰山,待在原地至少有三分钟没能往前挪一步。红黄绿灯交替亮起间,这才龟速爬行。 太磕碜这车了。 安歌心想还不如小电驴来得快。 过了市中心,傅斯珩一脚踩油门,上千万的gt终于发挥了它原本的性能,瞬间提速,将路途时间一缩再缩。 到白鹭湖庄园时,正赶上饭点。 大早上便开始坐立难安的南娴一听到门铃声,立马将手中的碗丢给了安之儒,抢着去开门。 门一开,安歌勾上了南娴的脖颈晃了晃。 “南美人,想不想我啊?” “想死我们家闺女了,这么久都不回来看我!”抱了抱安歌后,南娴将安歌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个遍,发现自家宝贝闺女还是白白嫩嫩的美咕咕,这才放了心。 “天这么热,你穿个长袖衬衫做什么?” 安歌一噎。 问的好,做什么呢? 正尴尬着,摆好碗筷的老安头双手背在身后慢慢悠悠地晃了过来,他先是扫了眼傅斯珩,又扫了眼安歌,明白了个七七八八。 “来就来了,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老安头侧身,让俩小的进了门,“以后还能不回来了?” “以后肯定常回来!” 老安头轻哼一声。 “洗洗手,来吃饭了。” “好的,领导。” 安之儒和南娴都知道傅斯珩父母的事,对他不曾开口喊爸妈只喊伯父伯母给予了充分的理解。 安歌也从没强求过傅斯珩。 毕竟要是换她出生在那么个家庭环境里,有这么个爹妈再加上一天到晚没事找事的哥哥,她没长歪就不错了。 餐厅。 老安头坐主位,左手边依次坐着傅斯珩和安歌,右手边则是自俩小的回来就满心欢喜忙不停替小的夹菜的南娴。 气氛热络,还不错。 “多吃点。”南娴用公筷夹了满满一小碗红烧小排给傅斯珩,“一大家子有一个瘦子就好了。” 她说着,又夹了块藕饼堆在了傅斯珩快要冒尖的碗里。 “我们家闺女啊她不会做饭,指望她指望不上,节目上辛苦你了!” 别人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挑剔,南娴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自从自家闺女当了模特以后,她连个投喂的人都没有了,这个不能吃那个要少吃的,一顿饭吃着可没意思了。 好不容易傅斯珩来了,南娴可算是又找着了一个新的投喂对象。 傅家吃饭规矩多,傅斯珩没表现出任何不适,略颔首道:“谢谢伯母。” 一旁沉默良久的老安头看着,反手从桌子底下拎了瓶酒上来,接着又变戏法似的摸出了俩精致的小酒盏。 酒是老安头珍藏多年的花雕酒。 和安歌一个岁数。 这是安之儒祖上那边的习俗,但凡有女儿出生的人家,都会在女儿满月的当天选花雕酒一瓶,泥封坛口,一直藏到女儿出嫁那年再打开。 是以又叫女儿红。 安之儒手上的那瓶是安歌出生那年请人酿的,一直珍藏到现在。 老安头不愧是舞笔杆子的,一珍藏的女儿红被硬是被他说出了花儿。 酒盏相碰,清脆一声响,有几滴酒洒出了杯盏,滴到了桌上。 酒香醇厚。 傅斯珩不怎么碰酒,推不掉碰的也少,但在听完安之儒的话后,他陪着安之儒一杯接一杯的喝,看架势和喝水一样。 半瓶下去,傅斯珩半点不见醉意,眼底一片清明,倒是安之儒先上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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