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小路走。 走没多久就进了一家玻璃门上贴着“欢迎光临”红字的小店,推开门帘,迎面就能看见正中的墙上挂着一副裱好的字,上书“龙凤呈祥”。 余舒曼心道你这龙凤都要进肚子了,还呈祥呢,成翔才真罢? 明程事先电话订了位,一来就被服务员带到了靠墙的一张桌子,抬头就能看见店里的电视机,七点多了,正在放新闻联播。 菜陆陆续续的上来,先上的是椒盐大王蛇,炸得金黄酥脆,余舒曼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它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夹了一块闭着眼视死如归的下口。 顺着脊骨一丝丝的吃肉,肉质紧实且有嚼劲,有点像吃鱿鱼丝的意思。 任何人都逃不出真香定律。 明程只看了她晶亮的眼睛一眼就知道,这地方来对了,他忍不住逗她:“刚才谁说不不要吃这家的?” 余舒曼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没吃过有点怕嘛。” “试试这个汤。”明程笑着抬抬下巴,不逗她了。 汤是用乌梢蛇和土鸡加上排骨熬的,要熬足六个小时才能喝,所以要提前预定,汤清味浓,蛇肉细嫩,还有浓浓的药材香。 这时服务生拎了个电饭锅上来,一放到桌上余舒曼就震惊了,“……你们这里上饭都这么硬核的吗?” 服务生抿着嘴笑了,“小姐是第一次来罢?” 余舒曼有些不好意思得点点头,虽然她读大学就来容城了,至今将近十年,但还真是第一次知道在步行街旁边的僻静小巷里还有这么家神奇的饭店。 服务生见状眨了眨眼,并没有揭开谜底,而是神秘兮兮的对她道:“这是我们饭店的招牌菜哦。” 她越是不说,余舒曼就越是好奇,已经有些跃跃欲试想要打开盖子了。 明程笑道:“麻烦上一下米饭。” “好的,请稍等。”服务生应声转身走了,他才看向余舒曼道,“这是电饭煲焗鸡,看推荐说这饭菜是重头戏,我们试试?” 原来是焗鸡啊,余舒曼噢了一声,刚一打开盖子,咸香的味道顺着油脂的香气立刻扑面而来,用干净的公筷从底下翻拌起来,焗出的肉汁和着酱料很快就沾满了每一块鸡肉。 鸡皮爽脆,鸡肉扎实又不失鲜嫩,味道都被电饭锅的压力逼得直透入骨,底下的鸡油和酱料被倒出来,浇在白米饭上,油润适口,越嚼越香。 余舒曼因为职业缘故,一般极少吃米饭,今晚却破了例,一个人就吃了整碗,满心的愧疚感都没能阻止她。 明程仿佛很喜欢看她吃饭,根本没想过要阻止她,还不停的劝菜,“这里的蒜香排骨也不错,很入味,还有这个韭菜花爆蛤蜊肉,没有辛辣味,倒是很鲜甜,还有这个鸡杂炒菜心,你吃不吃鸡杂?” 余舒曼每样都吃了,少有的没有节食,只是吃完了之后有些叹气,“今晚会不会长好多斤?” “你太瘦了,没事的。”明程垂眼看看她细伶伶的手腕,仿佛轻轻一折就会断了。 她闻言伸手比了比脸,“你不懂,等上了镜,我的脸就会这——么大。” “那也不能靠节食控制体重。”明程不赞成的道,“偶尔还是要吃一顿好的。” 余舒曼撇了撇嘴,“我不偶尔,我是天天在改善伙食,比如昨天和今天。” 说着斜眼看了看对面的人,明程见状就笑了,“是我的错,行了吧?” 他的笑意从眼角流溢出来,在灯光下温柔得不像话,余舒曼忍不住别开了眼,觉得耳根有点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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