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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岁纳贡,自去年南越王卧病,二王子便频频与西南的夜郎王暗中往来示好,那西南夷的这一代夜郎王野心勃勃,一直不甘心偏安一隅。”

    阿十:“九哥的意思是若二王子继承王位,跟那个夜郎王勾在一起,会对咱们晋国不利,所以睿王殿下,来南越帮大王子夺取王位,可是若这个大王子也跟夜郎王勾结怎么办。”

    谢洵笑了:“南越的大王子胆小好色,只求安逸受用,没有开疆拓土的野心,断不会跟夜郎王勾结,故此只他在位一天,南疆便安稳一日。”

    阿十:“没瞧出来这位睿王殿下除了会打仗,还如此有谋略,只不过有些不大磊落。”

    谢洵摇摇头:“磊落也要分对谁,为了咱们大晋南疆的万千百姓,这个釜底抽薪之计,实在用的妙,阿十你生的晚,不知道这打起仗来,最苦便是老百姓,便胜了,那胜也是用万千将士的尸骨堆出来的,若能兵不血刃自是最好的结果,睿王殿下曾亲帅大兵平乱,自是比九哥更要清楚这些。”

    说着不禁疑惑的看了这丫头一眼:“之前你不是很崇拜睿王殿下吗,怎么如今变了,仿佛对殿下有些不满,殿下何处得罪了你这丫头?”

    阿十:“阿十之前间都没见过睿王殿下,说什么得罪,更何况睿王殿下是当今皇叔,身份尊贵,便真得罪了我这么个小丫头,也不敢不满啊,我有些困了,先去睡了。”说着站起来走了。

    谢洵挑挑眉,这丫头平常精神最大,今儿是怎么了,不都睡一天了,怎么又困了,想起这丫头脖子上的痕迹,忙叫刘喜儿把驱虫的荷包找出来给她送过去,免得又被蚊虫咬了。

    阿十哪是困了,是怕露出马脚来,加上身体仍有些不舒服,坐久了更难受,才回屋来躺着,脑子里却有些纷乱,忽觉人生在世,真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都可能发生,来南越之前,自己做梦也想不到会跟大名鼎鼎的睿王殿下出了这么档子乌龙事,莫非自己的八字跟这番禹城反犯冲,不然怎么刚一来就遇上这样的倒霉事儿,算了,不想了,反正事儿也过去了……

    谢家的几位少爷最是了解自己的妹子,知道她这丫头最是个没心没肺的,天大的事儿也是转身就丢脖子后头去,不会往心里去,一直以来谢家几位少爷,都不觉得没心没肺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他们这个妹子就应当这样,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

    以至于养成了这丫头从不把事儿当事儿的性子,在南越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也谁都没告诉,瞒了个结实,在屋里歇了两日,身子好了之后,便当这事儿没发生一般,却也知道这南越并不太平,没敢再往外跑。

    大约是见这丫头有些闷,这天新上位的南越王设宴,谢洵便说要带她去,阿十一开始还怕那南越公主认出自己来,再有,跟睿王殿下那一水,也怕露出破绽,后听刘喜儿说那个睿王殿下最近几日都在寻找一位姑娘,那位南越的公主也不知抽什么风,这几日也在满世界找个姑娘,所以今日南越王的宴会,这两人都不去,阿十这才放了心,也是在馆驿里闷坏了,便跟九哥去散散心。

    虽知道睿王殿下跟南越公主都不在,但为了保险起见,阿十仍是找刘喜儿借了套衣裳,扮成了九哥的小厮。

    谢洵对于这丫头的做法,倒是颇赞同,估摸这丫头是为了方便走动才扮作自己的小厮,如此正好,若是她穿了女装,自己反倒该担心了,不是他自夸,他家的小丫头自生出来就是个漂亮的娃娃,越大越漂亮,他昔年那些同窗见这丫头眼睛发亮的样儿,他可记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就是起了歪心,只不过没等这歪心发出芽来,就让自己跟八哥联手掐了。

    后遗症就是这丫头的名声传了出去,都说他们谢府的阿十小姐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还有个酸儒不知从哪儿听了阿十的美人之名,写了两首酸诗,传了出去,引了不少浪荡公子有事没事儿就围着他们国公府外墙探头探脑的。末了让他们狠收拾了了几个,才算消停了。

    所以这丫头还是扮成小厮好些,免得引来哪个不长眼的狂蜂浪蝶,自家还得出手,这里毕竟是南越王宫,若是打起来,往大了说有碍两国邦交,往小里说,自己堂堂荣昌号东家,在南越新王的宫宴上动手打架,实在不妥当。

    只不过阿十的运气有些背,跟着九哥刚到了席上,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味这南越王宫的奢华,就听有人说舒公子到了。

    睿王殿下跟九哥相熟,便以舒公子跟荣昌号东家的身份碰面,也必会打个招呼,自己在九哥身后万万也躲不过去的,虽说那夜屋中并未燃烛火,却有微微的月色,若给他认出来却是麻烦。

    尤其阿十想到从刘喜儿哪儿听来睿王到处找个哑巴姑娘的消息,本来这不过是件小事儿,却因他是新任南越王最为倚重的上宾舒公子,更有南越公主心仪苦追不得的事夹在里头,便成了一桩最适宜八卦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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