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庆用袖口擦了擦眼角,拍着胸口保证道:“我一定不会让商店毁在我手里的!” 又过了一个月。 看魏春梅和罗庆已经完全上手了,乔振军和林慧便打算回京市去。 在他们回去之前,乔振民带着一家四口过来了一趟。 乔振民朝周围看了一眼,十分感慨道:“没想到啊,我居然成了脚步最慢的那一个!” 以前他们三兄弟,是他第一个走出农村,第一个在镇上找到工作当了工人,后来也是他一直走在兄弟前头。 在大家眼中,他是兄弟几人中最有出息的那一个,他大哥是最没“出息”的,谁想到,最终第一个去京市安家立业的人,便是他大哥一家! 现在连他二哥也要搬去了,就只剩下他了! 乔振军笑道:“那你加快脚步赶上来就好了!” 乔振民点头:“我正是这么打算的,你们看着吧,最迟明年,我们五房一家也会搬到京市去!” 他们的运输公司发展非常好,不过因为和南山县政府签订了条约,加上市场占据的问题,他们不能现在就离开。 不过按照这个发展速度,明年或许他们就能去京市开分公司了! 自从侄女大乔去京市上学后,乔冬婉话都变少了很多,只有在跟大乔打电话,或者收到大乔的信时,她才会露出雀跃的样子。 看到在女儿心里他这个做父亲的还不如一个侄女,他心里酸酸的。 不过心里也因此打定主意要搬到京市去,让女儿重新快乐起来。 乔振民一家走后,乔振军和林慧第二天便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 时间一踏进十一月,秋意更浓了,天气也跟着冷了起来。 天地间好像换上了金黄色的衣服,走在校园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金黄的落叶。 大乔坐在图书馆里面专注地看书。 整个大学里面,她最喜欢的地方便是图书馆,若是不用上课的话,她可以在这里泡上一天。 京华大学不愧是百年老校,图书馆里面的藏书数量,应该是全国里面数一数二的,很多外面找不到的书籍,都能在这里找到。 对于她来说,这简直就是个巨大宝藏。 秋日的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如轻纱般萦绕在她身上,映照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如玉,整个人好像被镀了一层金光一般。 同在图书馆里面的同学看到这一幕,都被这美好的画面给吸引了。 不过大家也只是多看几眼,然后又回到书本上去。 这年头读书的机会不多,能来上大学,更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浪费这样的机会。 就是王仙仙等三个人,学习也是十分刻苦的,而王仙仙在舅舅被辞退,又发现自己在家中其实没那么重要后,更加刻苦学习了。 以前她回到宿舍都是不看书的,现在只要看到大乔手里拿着书,她也会立即拿起书本来看。 她将对大乔所有的嫉妒都转化到学习上去,既然在其他方面已经比拼不过她了,那么在学习上她绝对不能再输! 在这种氛围的带动下,宿舍里其他人也不敢放松,都争分夺秒地学习。 在图书馆外头的一棵大树旁边,有个男生目光时不时落在图书馆上,探头探脑的。 他那做贼的样子,惹得路过的人纷纷将目光投注在他身上。 要不是他穿戴很时尚的话,说不定有人已经去叫保安过来抓他了。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