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萨克斯和普拉斯基身穿粉蓝色连帽式特卫强工业防护服,头戴面具、脚踩防护靴,面上还罩着一副安全护镜。按照莱姆一直以来的教导,他们在靴子上分别套上一个橡皮圈,这样有助于快速区分自己和他人的脚印。接着萨克斯又在腰上拴了一条带子,上面固定着无线电/视频传输器和武器。一切装备妥当后,她抬脚跨过了黄色警戒带,这个动作引发了关节炎的疼痛。每当天气潮湿,或者刚完成某个高难度的罪案现场指挥工作,又或者在追捕逃窜的嫌疑人后,她的膝盖和髋关节都会疼痛难忍,这种时候她总会在心里默默羡慕林肯·莱姆的毫无知觉。当然她永远不会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甚至不曾在这个疯狂的念头上逗留过哪怕一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存在。只能说,莱姆那样也算是祸中有福。 她在人行道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孤身一人向危险区域走去。当莱姆还是“调查资源部”部长的时候(那是纽约市警察局专门负责犯罪现场调查的部门),总是命令手下的刑侦人员单独行动,只有现场范围实在太大的情况下才有例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如果知道现场还有别的刑侦人员在,人的专注力会降低,因为潜意识里你认为即使自己漏掉了什么线索,其他人也能补上。另一个原因则与罪犯总会在现场留下线索同理,无论穿上多么先进的防护服,搜查人员也会留下痕迹,而这些痕迹很可能混淆甚至毁掉现场。搜查人员越多,这种风险就越大。 她望着大门内依旧烟雾缭绕的幽暗,忽然想到了别在腰间的枪。那是金属的。 线路都已确认切断…… 好了,前进。她对自己说。案件发生后越早搜索现场越有可能找到有力的证据。哪怕只是一滴汗水也包含着大量有用的dna,要是蒸发掉就会失去这些线索。有价值的纤维也好,毛发也罢,都很容易被风吹走,而无关紧要的细碎物件又可能被风带入现场,干扰或者误导调查方向。 她戴上耳机接收器,整了整兜帽,又调整了一下话筒的位置,然后按下传输器按钮。耳机里立刻传来了莱姆的声音:“……能听见吗,萨克斯?你……好了,你上线了,我就说嘛。那是什么?”他问。 他能同步看到她眼中的事物,这都多亏了萨克斯额前的微型高清摄影机。她这才发现自己正无意识地看着公交站牌柱子上的大洞,于是跟莱姆解释了情况:电弧闪过后形成了高温金属雨。 莱姆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真是个了不得的武器……好了,我们开始吧:走格子。” 走格子有好几种方法。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是从外围的一个角落开始,沿着弧形路线往里走,边走边缩小半径,就像不断缩小的同心圆,直到最终抵达圆心。 可是林肯·莱姆却更喜欢用格状网的方法。他常常教导学生把勘查路线想象成修剪草坪——要来回走两个方向。先沿着直线从现场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然后转身,往左,或往右踏出一步,再沿着刚才来的方向走回去;等走到尽头再转回来,沿着第一次的方向走,如此反复。 莱姆坚持用这种烦琐且重复的方法是因为,对犯罪现场的首次勘查极为重要。要是首次搜查只是走马观花,人就会下意识地认为现场有价值的信息仅止于当时找到的那些,后续搜查通常都没什么用。 萨克斯心中暗笑:她正打算在这次的勘查中加上一种完全不同的搜索方式,但并不想现在告诉莱姆——以后再说好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集中精神。 调查犯罪现场就像进行一场寻宝游戏,目标很简单:找到可能被嫌疑人遗留的任何事物——以及必然会留在现场的东西。早在一百多年前,法国犯罪学专家埃德蒙·罗卡就曾说过,只要有案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