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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六章


十万骑军。

    秦钧在从钱多变那里得到消息后,自感无法抵挡,便带着三班衙役离开了松凉边城。

    拉笪人能南下劫掠,那么他为什么不能北上烧杀呢?

    一路上,不知有多少没了强壮年轻人的部落被付之一炬,累累白骨之路在他们的马蹄之下铺成。

    “注意隐蔽,今晚火烧金狼王帐!”

    啃着干硬的干粮,喝着冷水,可衙役们的神色却很兴奋,这一场,他们将青史留名!

    “我死后会不会被封神?”

    有好多先辈因传唱而被后人封为各种神灵。

    “我想要一座祠堂。”

    “我只要子孙兴旺就行了。”

    洛燕看着他们,很想告诉他们,历史上没有这一记载,原因很可能是失败了。

    金狼王所在,有着三千精锐骑兵,而三班衙役也才三百人,如何能是三千人的对手?金狼王帐可不是那些部落,只剩余老弱之人。

    要是成功了,此等关系到两个大族群生死存亡的争斗,不可能没有史书描绘的。

    虽然知晓大致的结果,洛燕却没有想要逃走。

    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按照东极国的法度,将会被强制婚配,或许是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若非是秦钧见自己有些武勇,要进了衙役之中,怕是媒婆早就带着人上门强行配对了。

    看向秦钧所在,无悲无喜,想来也是知晓此一次生还的几率极小。

    落日洒金光,草原一片堂皇。

    起风了。

    当满天星斗洒下银色光辉的时候,天地间一匹火链。

    没有防火意识的秦钧,在北陆草原最为丰美的地方,放了一把大火,在强风的推动下,朝着东南急掠而去。

    哔哔啵啵的声音追赶着火链。

    “走水了!”有东极人在大喊。

    烈火无情焚灭一切。

    金狼王帐的附近的区域被大火吞噬,高温炙烤着王帐。

    “是哪个混蛋放的火,不是三令五申一定要小心用火吗!格尔查!你个白痴,不是让你做好隔离带吗,为什么大火一直烧到本可汗左近?”

    格尔查冷汗涔涔,谁知道今年会有这么大的火,要不是狼王一再要求,连王帐附近都不会有隔离。

    “让守卫去取水!”

    骑兵们急急忙忙带着盛水的物件,朝着湖泊狂奔而去。

    “有马蹄声。”

    “是我们的人吗?”

    “不好!他们在放火!”

    一道火墙朝着湖泊压去,骑兵们被迫入水躲避。

    “杀!”

    当喊杀声停歇之后,骑兵们才从大火的围困里脱出,心惊胆战的来到王帐所在,只看到一地尸体。

    松凉边城。

    最近几天发生了很多事情,倒是让洛燕解了疑惑,为什么秦钧袭杀了金狼王却没有任何的记载,原来是庞振从中作梗。

    因大战复出的庞振为了压制秦钧,直接命人将衙役们围了,之后上禀皇帝,说秦钧临阵脱逃,必须处死以儆效尤。

    或许是秦钧本就被革职的原因,没有被拉到魁柄城受一刀,但也被撵走了,就连身上的金银器具也被搜刮一空。

    苦战连三月,踏雪夜归来,得到的却是此般待遇。

    洛燕回望一眼松凉城,它安全了,以后的十几年就是北陆三王乱战的时期,元气大伤之后被东极国一鼓作气从世界上抹掉了。

    飞来镇。

    秦钧离开八年之后,又回来做教习了。

    洛燕看着书院,觉得有点眼熟,在飞来镇晃荡了十七八天后,终于想起来在哪见过了。

    考古的新闻上,出土了一座三千年前的大墓,也就是东极国时期。

    墓穴很大,陪葬品众多,很是惹了一阵子热议,但最终发现不过是一个小人物的墓穴,区区一个半年县令而已。

    洛燕觉得自己有了新的任务,那就活的久,一定要比秦钧活的久。

    十年后,秦钧的大儿子秦毅结婚了,镇子上很是热闹了一阵子。

    “你不打算找个人一起过吗?”

    洛燕摇摇头,“我一个人挺好。”

    时间不紧不慢的流淌,将黑发变了白发。

    秦钧拄着拐杖,“挖个坑埋了就行了。”

    洛燕点点头,“挖个大坑。”

    飞来镇多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大坑,底部又被往下挖,如同一个倒金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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