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道路就是纵容官吏一体,促进地方势力形成。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斯走的路,和旧吏有所区分,但很像以前曾经盛极一时的新吏思想。 他在吸收其余学派的思想的同时,并没有丢掉法家的根。 为中央集权服务,强干弱枝! 区别的是,这个时候李斯已经意识到,庶人并非树枝,而是土壤! 至于儒家,儒家那条路是枝繁叶茂…… 本质上都是从土壤里面吸取营养。 李斯抛开了自己的右相身份,在学术上的造诣也很高,最起码比苏鱼要高很多。 有赵泗提出根本矛盾,没用几个回合苏鱼就被李斯驳斥的哑口无言。 于是八大不赦之罪就此定下…… 可惜,到最后都没凑成十恶不赦。 虽然有点强迫症,但是赵泗清楚,这是官方推出的最高级别犯罪,除了定罪以外,对社会还有着广泛的思想引导,因此并不是说加就加那么简单。 目前的局面来看,八恶不赦反而要比十恶不赦更好一些。 八恶定下以后,大赦天下的事情基本上也已经定下了。 接下来朝臣的商议重心也就变成了如何施行大赦天下,以及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可以实行大赦天下。 大赦天下不能滥用,这一点大家倒是很快的达成了共识。 毕竟这是面对全天下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律法公信力的下降。 这是一把双刃剑,和罪己诏差不多…… 一辈子用个几次没啥问题,要是天天没事就下罪己诏,那天下人也就都当乐子看了。 一年三次罪己诏,一个君王的威严基本上也就要丧失了。 一年三次大赦天下,那律法的公信力也就约等于无了。 而且这是独属于君王的权利,偏偏这个权利又太大太大了,大家都想给加一点限制。 于是经过严肃的商议以后,又将大赦天下严格的分成了两类。 一种是战争之下的大赦。 相互征伐之下,涉及被裹挟的黎庶太多,他们是无辜的,那这种情况下动辄十几万上百万的,将他们一块治罪是不合理的,而且战争之后通常会伴随着灾荒,急需人手,这个时候就可以发布大赦,以赦免他们的罪行。 另一种就是特殊时节。 譬如什么新皇登基,储君册立,亦或者开疆扩土个几千里…… 总之条件比较苛刻,但是也没那么苛刻。 总体上大概尽力将君王发布大赦天下的权利规定在个位数。 当然,君王真要是铁了心不遵守这个规定,那也没办法…… 制度这玩意是最不靠谱的,哪怕是祖制,当下激烈的讨论乃至于群臣达成的共识最大的作用是给后人以警示。 至于今人留下来的制度却是无法困住后人的。 群臣商议完毕以后,冯去疾的儿子,御史冯劫提出了补充。 建议各地官府将所有大赦之人重点标注,日后如果再犯罪的话,那就要再原本的罪责之上罪加一等,这样一来既显示了宽仁,施恩于天下,又不至于使事人们丧失了对律法的敬畏,罪恶得不到惩罚。 冯劫提出以后,立刻得到了太孙殿下赵泗和太子殿下扶苏以及始皇帝的一直赞同。 赵泗也难免对于冯劫多留意了几分。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