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我赚的钱大概够买下一个晨曦酒庄或者北国银行了,我心满意足地离开时,华勒斯脸上的那种戾气可真是让人开心。 当然看乐子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不想被人谋害,于是当天下午我就收拾东西退了房跑路了,从枫丹东部去了西部,住在了地下水城里头。 水域里的动物都十分神奇,我兴致上来了,像是临摹植物一般把动物画了下来,标注好了它的特点。 有一天下午我画着一条粉红色的水母时,看见阳光穿过粼粼的水面落在它半透明的身体上,像是一条轻柔的丝带在水中飘摇。 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能在行走旅游的路上,把所有我见到的动植物、地区特产都记下来,这样我就有了一本粗糙的地理书,事后如果拿到提纳里那边,他就可以帮我一起写、一起编撰。等到什么时候,有冒险家愿意为我四处跑、四处搜集资料时,我就能把这本书慢慢地丰厚起来。 然后我又想到我的那本星相书,它写了一半还没结束,于是我又把它拿了出来,和那本地理书一并写着。 在海底世界住了一个月,我便回到了地上。海底的生活我住不习惯,我还是喜欢看着星空。于是找了个沿海的屋子住着,在这里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编写完了《星相简论》,然后干脆在枫丹出版了。 出版前编辑问我这本书的前言与后序要写些什么,我想了半天,在前言洋洋洒洒地对整本书做了个概括,后序里我说,这是我给过去生活的结束语,这本书写完了,我的学生时代也终于结束了。 书本出版后我离开枫丹,在去纳塔还是至冬时纠结了一下,不过没有纠结多久,因为认识的一位冒险家对我说纳塔的温泉非常不错,而且他在纳塔有认识的人,可以保护我。 我就跟着他走了。 纳塔和枫丹就是两个极端。如果说枫丹是高度精密的机器,纳塔就是豪放原始的沙粒,恕我这么说,我实在只能用沙漠来形容他们,因为我的知识面只有这么点,我的语言能力表达也不太好。 而且纳塔处于风暴的中心,这里的气候炎热、人民天生热情而富有攻击性,我们在半路上就被打劫,幸好得了本地人的救助。 救我们的人有火红色的头发和健硕的身材,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非常健康,他们的女孩子平均比我高了一个头,男孩子更是强壮。 我们进入那个把我们救下来的人的部落,这个部落是当前区域实力最强的一个部落,首领是个比我壮了几倍的年轻男性。好早以前我认为艾尔海森算是我见过的人里肌肉最扎实的人,毕竟他比我大了一圈,直到我去沙漠被镀金旅团的人打劫,发现他们中武力值高的那些男性比艾尔海森还壮实,然后我现在又发现和镀金旅团不相上下的人。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