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样的家族,可千万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江南首富是什么概念? 哪怕是十个宁家,也比不上苏家的一个小手指头。 还是她的宝贝孙女厉害,随便认识一个人就是苏家二少,程瑶哪有这样的机遇? 与此同时。 一处高档西图澜娅西餐厅内。 孙倩倩坐在苏怀瑾对面,心里非常紧张,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高高在上的江南首富苏家二少怎么会突然注意到她,并且主动邀请她吃饭! 难道是她长得好看,苏怀瑾对她一见钟情了? 念及此,孙倩倩脸颊微微发热。 苏怀瑾给孙倩倩倒了杯红酒,“孙小姐不必紧张,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有件事想要问问你。” “什么事?”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 苏怀瑾生得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说起话来,声音也很温柔,“你的左边手臂上,是不是有一排牙印伤疤?” 牙印? 孙倩倩愣了下。 她的左边手臂上确实有一个伤疤,但并不是牙印,而是被火烫伤的。 难道...... 苏怀瑾认错人了? 既然是认错人了,她要不要实话实说? 可如果实话实说的话,她以后还能被苏二少另眼相待吗? 一旦被苏怀瑾发现是他认错人了! 别说另眼相待,他怕是连自己的生日宴会都不会去参加了! 她跟苏怀瑾本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 与其实话实说,不如将错就错。 既然苏怀瑾能把拥有牙印疤痕的人认成她,便能说明,苏怀瑾也记不清那些往事了。 而且苏怀瑾如此激切的看着她,也说明那个人对苏怀瑾非常重要。 说不定她还能借着这机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地位。 如此想着,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决定赌一把,“我手臂上是有个牙痕,但具体是怎么来的,当时年纪太小,我也记不清了。因为那个疤太丑了,我在夏天一般都不穿短袖。” 第291章 旧事! 孙倩倩这番话说得很有艺术感。 虽然苏怀瑾什么消息都没透露,但她能猜到,牙痕肯定跟苏怀瑾有关。 说不定就是苏怀瑾自己咬的。 如若不然,他也不会如此在意这个牙痕。 既然是苏怀瑾咬的,那他听到自己说因为这个牙痕,夏天都不敢穿短袖,肯定会非常愧疚。 孙倩倩就是为了加重苏怀瑾的愧疚感。 一个男人一旦对这个女人有了愧疚感,就会加倍对她好。 加倍补偿她。 同时。 孙倩倩也是豪赌一场。 赌对了,就能荣华一生。 若是赌错了,以后她跟苏怀瑾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牵连! 所以现在的孙倩倩看着一切正常,实则心里非常慌张,甚至有些站不稳。 为了掩饰住自己的紧张,孙倩倩深吸一口气,拿起桌边的咖啡喝了口。 苏怀瑾就坐在孙倩倩对面,他脸上看不出异常神色,接着问:“你真不记得你手臂上那个牙痕是怎么来的了吗?” 苏怀瑾小时候体弱多病,抵抗力差,动不动就需要住院吃药,七八岁时还动过一场大手术,三步一大喘,两步一小喘,是个标准的男版林妹妹。 眼看家中保姆的孩子养在乡下,平时无人过问都体壮如牛,于是家中的长辈们便建议苏家父母,把苏怀瑾送到乡下保姆家糙养一段时间。 起初苏家父母还很不放心,乡下虽然空气还不错,但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可瞧着儿子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差,苏家这才狠下心来将苏怀瑾送到了乡下。 这说来也是奇怪,自从送到乡下后,苏怀瑾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好,直至一年后,他才重新被接回了家。 这个时候,苏怀瑾已经从体弱多病的娇公子,变成了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