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鸟——似乎也能称作凤凰。 传说中的百鸟之王,中华文化中与龙齐名,并称两大「传说」,因为终年燃烧着火焰,暗示着生生不息的意境,其英文「chinesephoenix」也有着不死之鸟的意思。 相传只要有机会目睹其英姿,就能得到幸福。 而现在——他们竟然有幸拜见。 错不了,他们刚刚见到的火鸟,就是凤凰了。 活生生的凤凰。 不是文学作品或神话记载,就是活生生的凤凰。 但是,现在那傢伙——却疑似是纵火的嫌犯。 像那样的神话傢伙怎么会在现实出现呢——追击的雾刃他们,不会这么想了。 想想神话也是根据某种事实记录下来的东西,再透过人们的口耳相传,加以粉饰,他们后人最多只能看到加工后的成品,当然连一些本来就该存在的东西,也会因此被抹煞。 证据就是……他们现在看到了真正的凤凰。 他们非得逮到那傢伙不可。 看似没有目标地在街道上乱跑,其实是尾随对方的雾刃,因为双方的距离越拉越开,不甘心地瞪着对方屁股,抱怨两句: 「可恶,快看不到那傢伙的车尾灯了!竟然飞那么快,明明看上去是按照自己的步调前进,却意外地快啊!」 雾刃并不了解这些鸟类的飞行速度,最多知道世界上最快的鸟是游准,每小时三三九公里。 如果对方是游准,他们肯定没胜算了。别说徒步,战斗机都未必赢得了。 但是,他们现在的对手是凤凰。 结果……似乎是一样的。 也是,人类跑步速度——男性平均每小时十三公里,怎么可能追得上鸟类的移动速度。不只游准了,猫狗之类的家宠也是望尘莫及。 追不上就是追不上。 雾刃突然憎恨起自己竟然是人类。 谈到动物界,人类在力气与速度,都是不及动物的。称得上突出的,似乎只有智慧。 然而,在这样的状况,他们引以为傲的智慧,派得上用场吗?派不上用场啊。 还不是像这样,漫无目的似的奔走着。 搞不好赔了夫人还会折兵。 他们的体力,很可能在追上对手之前就先白白耗尽。 不想就这么打退堂鼓的雾刃,随即回头找上自己的伙伴了。 「……人呢?」 四周不见人影,他们应该是一起起步的。 几分鐘不见,整个人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不至于中途退出吧?应该不是,莱夏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温室的大小姐了,该有的信念与执着都有了。 但是,雾刃还是看不到人。 无法理解,让他只有停下脚步,这才让他看见远方以随时都会倒下的速度,向他逐渐逼近中。 对方的真面目就是莱夏。 累得气喘如牛、不成人形,墨镜与帽子都在中途脱队了,莱夏也不想管似的,一直到他们会合,都没有在中途放弃。 「你……在干嘛啊?」 雾刃傻眼,不知道该不该问。 「我……」 只想好好休息似的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