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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做饭,吃饭,去考场。

    第二日考的是墨义,全篇都是墨义,内容围绕着四书五经展开,还涉及到了一点点三传。

    黎荞答的很顺利。

    第三日考的是帖经,内容都是四书五经,不涉及三史三传,黎荞答的更顺利。

    第四日考诗词。

    黎荞答的生不如死,费尽了脑细胞,这才挤出来三首诗。

    交卷的那一刻,他竟然有一股逃出生天的喜悦。

    因此,看到考场外边的陶竹,他忍不住朝着陶竹跑去,他现在什么都不愿意想,只想沉浸在陶竹的温柔乡里好好缓一缓脑子!

    第五日,考的是策论。

    一整天只考这一篇策论。

    题目是从圣上的小作文中所出,前年,东南某府水寇横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酿成诸多惨祸。

    官府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其打退,但并没有彻底灭了这窝水寇。

    圣上便写了一篇小作文痛斥水寇。

    因此,眼下试卷上的策论题目是怎么解决水寇。

    黎荞拿到试卷,只匆匆扫了一眼,然后忍不住看向了京城方向。

    庄文院试时,他狠狠夸了圣上一番,觉得圣上是好皇帝,不折腾考生了,策论题终于正常了。

    但现在轮到他了,竟又开始接地狱了。

    科举选拔的是文官,文官,文官!

    剿匪这种事情是武官的活计啊!

    给一帮书生出这种策论题,这不是在故意为难人吗!

    这是逼着所有参加科举的书生三百六十行全能吗?

    搞不清楚这位圣上到底在想什么,但文章必须得写,黎荞蹙眉,开始组织语言。

    其实,从他个人的角度来说,这种题是他占便宜了。

    因为他的知识储备远超其他考生。

    且不说他在现代社会中,在耳濡目染下所积累的知识,只说在末世时,身为一个八级异能者,他砍丧尸不是一个一个的砍,是成片成群的杀。

    虽然丧尸不是水寇,但他也算是有实战经验了。

    所以这道策论题对他而言不算难。

    但是,他此时的身份是三柳村的黎荞,是一个只能通过书籍看世界的农家子,他的策论文章,不能太完美了。

    于是,他谨记着原身的身份,以这个身份的眼界、思维为出发点,开始组织语言。

    先在草纸上写下大纲,剿灭水寇前该做哪些准备,作战时又该怎么打,打完了怎么善后。

    写完大纲,他思索了一会儿,开始往大纲里填充细节,等填充完了之后,文章的大框架就出来了。

    他又拿起一张新的草纸,开始写文章。

    斟酌语句,联系四书五经,一番删删改改,等他把草稿写完,已经是中午了。

    他开始吃午饭,这一次他要了一碗热水。

    他只剩下润色和誊抄了,这花费不了多少时间,等誊抄完毕,他这一次的县试也就结束了。

    下午,估摸着还不到三点钟,黎荞完工。

    他抬眼打量周遭的情况。

    就在这时,有考生交卷了。

    他立马也收拾东西交卷。

    江知县瞧着黎荞的卷子,忍住了心中的好奇,快了快了,他看好的这位年轻人到底是怎样的水平,他很快就能知道了。

    黎荞今日出考场比较早,他出来时,依旧看到了陶竹。

    陶竹身边也依旧有白柚和沈画,短短五日,这三人不说变成好朋友,但关系也进展到互相邀请对方去自家做客了。

    白柚看黎荞跑着朝他这边而来,当然,黎荞的目标是陶竹,于是他便笑着对陶竹开了口:“竹哥儿,那三日后见哦,我和画哥儿去三柳村找你。”

    “好,到时候一定好好招待你们。”

    陶竹匆匆应下,然后立马朝着黎荞跑了过去。

    白柚看着他的身影,眼底有羡慕一闪而过。

    在没见到陶竹之前,他以为陶竹是一个模样极其漂亮的小哥儿,因此才把黎荞蛊的五迷三道眼里根本瞧不见其他人。

    是以,第一眼见到黎荞和陶竹时,他是有一点点意外的。

    但通过这几日的接触,他明白了黎荞为何那么中意陶竹,陶竹虽然模样与一般的小哥儿有所不同,但身上有一股很沉静、很舒服的气质,让人喜欢与他待在一起。

    而且,看上去很好相处的陶竹,又有他自己的原则和主见,不会妥协。

    这种气质这种性子,在小哥儿中真的很独特。

    况且,这几日下来,他觉得陶竹的脸越看越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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