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孙自己便是如此,不过他又比许多人更知足些。 他从没想过要在这座繁华都市安家落户,而是喜欢小镇的青草和泥土芬芳。喜欢规律又漫长的日升月落。 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还有寡居多年的老母亲,在乡下等他回去。 中午工歇的时候,他总是一遍遍摩挲那些照片,看着脸蛋红扑扑的、穿红棉袄和布鞋的女孩。 这个在城里人看起来土的不起眼的姑娘,却是他的珍宝和梦想。 这么简单的爱,这么安静的生活……真让人羡慕。 我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有家乡。” 其实不只是没有家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也几乎没有少年时期,十三岁前的记忆。 唯一隐约知道的是,我应该有过一个很小的妹妹,五六岁大,死于我手。 场面静了一瞬,那年轻人微张着嘴像在想怎么接话。我便又笑:“没什么地方能回去,就四处逛逛吧。” 小孙便立刻热情道:“那沈哥要不要来我老家玩!正好下周国庆我得回去。之前你帮了我许多忙,我爹娘都说要感谢你呢!” 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言语间的些小把戏,帮他保住了应得的工钱。这年轻人却总把“帮忙”和“恩人”挂在嘴边。 但我一点也不客气,点头笑道:“好。” 我还有两年,去试试不同的生活——这个向死而生的开端其实也很不错了。 “沈哥,你戒烟了吗?”小孙在拿一支新烟时问我:“看你都光给我递,自己不抽了。” “也不算。生命就这点乐趣了,不舍得戒。”我笑道:“但是得节制点抽,这不刚去过医院,医生总得唠叨两句。” 小孙没多想,立刻“哦”了一声:“遵医嘱!那我懂了。” 他呵呵笑道:“还以为是沈哥你讨媳妇了,讨厌烟味不让你抽呢!我家那口子就是,我一抽烟就打我。” 我一听就知道他又在找着法子暗地里秀他那女朋友了,还没结婚就占足了口头便宜,一口一个“我家那口子”。 但不知怎的,小孙说讨厌烟味,我就想到了裴追。 因为从前我们住在一起时,几乎是我一抽烟裴追就皱眉,几乎把我激出了条件反射。 有段时间,我曾以为他真的烟味过敏到一定程度,甚至还忍着戒过。 结果有天临时有事回家拿东西,正撞到他独自一人坐在未开灯的客厅中,指间夹着一根从我烟盒里抽出来的烟。 当时正值傍晚,屋里光线昏沉,屋外却渐渐亮起了路灯,混杂着邻家的灯火安静地透过窗棂投到裴追的身上,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