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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生生地憋了回去。

    道阻且长。

    方廉新让他们不要和外人提起这件事,仔细地嘱咐了一番,夫妻俩才带着略显沉重而复杂的心情,离开林薇的房间。

    屋子里只剩下林薇一个人。

    有些冷,林薇披了薄毯坐在书桌前,翻开了那本日记,忍不住轻叹了口气。

    过了一会儿,她将日记调转了一下,从后面翻开。

    提起笔在空白处提笔写道——

    「1965年2月14日星期日晴

    如果明天早上起来一切归于原位,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解决李川,不管用什么办法,让其失去行动能力。

    2、1966年春节之前说服家里人去往港城,记得带上那个樟木箱子

    3、1967-1969年在港城买地,有多少买进多

    4.相信宋晔(可以无视),远离石敬尘(这是重点!)」

    林薇停下笔,紧了一下身上的毯子。

    过了一会儿,她想了想,又在底下加了一句话——

    「4月9日民国女画家陆小曼逝世」

    原主喜欢陆小曼,很喜欢对方的书画作品,尤其是书法。

    虽然这个做法有点荒唐,但她想万一呢,万一明天一觉醒来,就各归各位了呢?

    她要为原主做些什么,不能让她走上辈子的老路,这些鲜活的人们不该死去。

    林薇摩挲着日记上的纹路,或许人真的只有在抑郁难解时才会想要写日记,她看到的内容,大多数都是方砚棠对苦难的控诉和对未来的迷茫。

    无从发泄的苦闷,孤独绝望的眼泪,日记里记述了她如浮萍一般的人生,辗转流离,无处可依。

    人们总说既然解决不了,便接受现实,但现实却往往很难让人“接受”。

    希望方砚棠这辈子会收获一个完满的结局,和家人幸福地在一起。

    怀着一些复杂难言的心情,林薇睡下了。

    晚上,她做了很多的梦,看不清人,都是一些离得很远的剪影,一时热闹,一时萧条,熙熙攘攘,冷冷清清,她始终游离在外,莫名地悲伤。

    这大概是原主的记忆,那样的人生,必然留下数不清的遗憾。

    午夜梦回,心口缠绕的是焚骨噬心的仇恨,还是那些悔之不及的选择?

    后悔吗?

    再来一次,能否得偿所愿……

    再次醒来的时候,林薇看着有些泛黄的屋顶,缓了很久,才确定自己现在是在哪里。

    林薇起来收拾洗漱了一番,然后在林母的催促下,下楼吃饭。

    结果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下楼,家里的其他成员都是一脸惊愕的表情。

    林薇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难道是起得太早,原主有赖床的习惯?

    不然为什么都盯着她看?

    “你这又是和谁学的,弄得是什么鬼样子?”方父皱眉看着她。

    啊?

    鬼样子!在说她?

    “不是挺好看吗,就是你这么穿不冷吗?”方墨柏夹了一筷子咸菜拌在粥里,“要出去吗,又跟小姐妹和好了?之前还说绝交了,也不想理人家了,你们女孩子可真是善变。”

    说什么呢?

    林薇疑惑地眨了一下眼,坐了下来。

    林涵芝叹了口气,回身从沙发上抓了一件外套给她:“就知道臭美,感冒才好,又开始折腾了。”

    林薇看着她递过来的外套,眉头能夹死一只苍蝇,那能叫衣服吗?那个颜色,这个质地,都不知道是用什么烂布做的,太丑了,她才不要穿。

    林薇不觉得自己今天的打扮哪里有问题。

    不过就是斜梳了头发,扎了一条浅绿色的发带,然后稍稍改了一下布拉吉的腰身和领口,弄得有设计感一点。

    她实在没办法接受那么丑的连衣裙,如果不是太费时间,她还会把裙子再弄短几公分,让小腿的曲线完全露出来。

    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青春,稍稍打扮一下,不用化妆就青葱水嫩,周身流动着活泼的清新气质。

    林涵芝见她一脸嫌弃的模样,气得过来伸手掐她。

    “啊——疼,我不穿,我不冷。”林薇一边躲,一面犟嘴。

    她是有底线的,才不穿这么丑的衣服。

    林涵芝气得嗓子冒火,最后败下阵来,站起身去卧室翻出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给她。

    林薇看了看款式,勉强接过来穿上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得认命,不得不委曲求全。

    她可真是命苦。

    林涵芝见她一脸欠揍的表情,气得忍不住想给她几下,这闺女真的让他们养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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