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做掉一个人而嘲笑你的,第一次总是很宝贵嘛。” “……” 卡辛姆露出回忆的神色: “我记得是在一辆货运列车上面,有个人克扣了我的土豆。我饿的要死了,所以我在他睡觉的时候,给了他一枪,然后从列车上跳了下来。摔断了腿,一个人在荒野流浪,但运气很不错。在天黑之前,有一队游骑兵找到了我,我还记得,三个蓝毛荣恩,两个灰毛威尔吉,她们骑着巨鼠,把我带回了老乡人号。” 卡辛姆面露回味的神情:“然后,我就在老乡人号住了下来。这里虽然混乱,坏人也不少,并且济贫院里面也有虐待事件,但总言而之,没有比这更好的生存环境了。我活了下来,还活的有滋有味,长大后成为了密侦……” “长大后?” 格温的表情像是被人大了一拳。 “当年我大概是八岁吧。” “八岁!?” 格温吸了一口气,眼神有点呆滞。 “嗯。大概八岁。”卡辛姆轻轻伸手拉下了领口,对格温露出了锁骨。 在白皙的肌肤上面,有一道淡淡的,依稀能够看出来是乌托邦数字‘八’的符号在上面。 卡辛姆重新拉起衣服。 “他们会在预定售出的商品上面,写下年龄、身高……这些讯息。不过由于我当时已经是个美人胚子,过多的伤痕会影响到商品价值,所以只有年龄数字了,连编号都没有给我刻上去。身体上也没有产出地和培训基地……哈哈哈……”她算是得意?或者说表现出来有点得意的笑了下,“长的漂亮还是有点好处,我当时可是最高级的商品呢。” “……” 由于过于沉重。 格温已经开始后悔挑起这个话题了。 “你呢?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卡辛姆低着头洗碗。 “我的话。” 格温的回忆被拉进到了一个特殊的年代。 他想要糊弄过去。 但是又没有。 “说起来,我和你确实有着一丝缘分的存在。你第一次杀人是有目的的,而我第一次动杀手,也是有目的的、似乎冲动性的犯罪不存在于你我二人之间,我的故事则比较简单。我曾经是一个崇尚着侠义精神的人,行侠仗义,游走于江湖,这是我的梦想。” “江湖是什么?”卡辛姆问,她将热水开到最大,热气腾腾、高温再加上洗碗液,一下子就可以将碗盘弄得闪闪发亮。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格温给出经典回答。 卡辛姆挑挑眉,似懂非懂:“所以,你小时候有着做个好人这样奢侈的想法?不得不说,你我虽然有些许缘分,但家庭也有些许差距。”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