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跟彼此呆在a市的一年时间,是他们两个人最开心的日子。 在a市,他们住在一个月只要300块钱的只有一厅一室的小屋子里。她幸运找了一个肯收她的学费全免的初中,而他也运气好找了一个肯收他的学费全免的高中。 他们两个人本来可以找个学费全免、生活费全免的学校的,可是…… 那样的话,他们两个就必须住宿,住宿的话,他们就照应不了彼此了。 而且,其实,他们两个都不是运气好,他们两个只是有一个想要弥补一下他们、于是在暗地里稍微帮他们一点的无能父亲罢了…… 一个在初中学校读初中,一个在高中学校读高中,他们的学校很近,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而已,所以,每一次放学,左千煜都会走路到她的学校,然后陪着她一起回他们的家。 每一天,每一个下午,不管是下大雨,还是其他的什么情况,他都会到学校来接她…… 这一天下午,也不例外。 “嗡嗡嗡……嗡嗡嗡……” 她放在书包里的诺基亚手机响了。 因为两个人在不同的学校,所以左千煜就买了两个手机,一个给他、一个给她。 “喂,哥……”把通话给接通了,她赶紧收拾桌上的书和笔,拿起书包就跑出教室,“我现在下教学楼了,你在楼下等我一会,我……” “我在你们学校的篮球场等你,你慢一点。”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带着小许宠溺,她喜欢左千煜用这样的声音说话。 “嗯。”把通话给挂掉,她立马从五层高的楼层沿着楼梯跑下一楼,然后拔腿就往她学校的篮球场那里跑。 可是…… 在她离篮球场还有段距离的时候,突然有个被同学们封为学校混世魔王的、复读一年初三的男生拦住了她,还递给了她一封信。 因为这么一出,她这边聚来了很多人,而且这些人大多都是来看一场戏的…… “左同学,这是我给你的情书!”这位突然挡在她面前的男生从他的黑色书包里掏出一封信来,自以为是地摆了一个很是帅气的pose递给她,“请你收下,还有,请你做我女朋友……” 不知道这位男生是第一次跟别人表白,还是真的是害羞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了淡淡的红色。 虽然很感谢有除了左千煜以外的人喜欢她,但是…… “非常抱歉,我现在还小,想以学业为主,谢谢你的喜欢,这封信,我可以收下,但是,我不能做你女朋友,谢谢。”虚心拿过他手里那封粉红色的信笺,她说上这么几句话,就越过他,走出人群,向着正在篮球场上看着她这边的人跑去。 她现在才初二,还不能谈什么恋爱,当然最重要的是,她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哥,我们回家吧,我晚上想吃苦瓜……”自然拉起左千煜的手臂,她侃侃地跟他讨论着晚上要吃什么,完全不把刚才那男生对她的告白放在心上。 左千煜本来还在担心她的,可是小挖机看着她开心的小脸,觉得她应该是解决了那边的事,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两个人就这样手挽着手,先去菜市场买一点小菜,然后再一起回家……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