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渐渐混成了个闻名花街的风流二少,摇摇折扇浅浅一笑便能让不少卿倌双颊飞红之时,他的哥哥定下了亲事。 得知这个喜讯,温有恭是很为哥哥高兴的。对方是京中位高权重的人家,那郎官也是出了名仕途明朗的,对大哥却是极为重视,亲自上门提亲不说,聘礼也是相当丰厚,对着自家父亲和侍爹爹更是恭恭敬敬,半点没有看轻之意。 只是当晚,哥哥到了温有恭房里,一脸歉意,说自己出了门许人,要将温家的担子留给二弟,实在过意不去。本来家中一直想着给他招赘,二弟不需要担起重担,因此也放任其过得肆意洒脱,游戏人间。温家大少自己也没想过,居然最终是要许出门,如今要迫得二弟不得已担起家业,他是真的心有歉意。 温有恭却是痞痞一笑,道:“大哥莫要看不起弟弟,这点家业岂能难倒我,不就是跑个商么?你弟弟聪慧过人,随随便便就能搞定啦。大哥你尽管放宽心许人家去,到了那边可别再记挂家里了,省得被人拿了把柄说你不是。” 温大少许过去是做正君,成亲后温家便是外家,自然不能太过上心的。他又如何不知二弟只是为了让自己放宽心,才故意做出这样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但如今却也无能为力,只能带着对温有恭的担心许出了门。 其实,温有恭的确是天资过人,接手家业之后,表现得很是精明能干,温父很是欣慰,除了拿他当假想敌的三弟,谁都对他赞许不已。 他自己接手生意继承家业,断了酒肉朋友后,便觉得自己那段日子很是荒唐,回想起来只觉得空虚。在正经做事业之后,虽然也接触了不少卿倌,上门说亲的谋人更是不少,但他却觉得看谁都一样,丝毫没有心动的感觉。 在他已经忘记为一个人心动是什么感觉之时,身心都满是疮痍的夕朝被送到了温家。 再见夕朝时,温有恭甚至认不出这是那个曾经很像画册上玉童子的人。背上一大片烧伤,后颈和脸上也有一些,莲花纹记几乎被伤口结的痂完全遮住,整个人看起来凄惨极了,三弟看到时眼泪都下了来。侍爹爹心肠极好,二话不说收留了夕朝,把人当亲生卿倌似的细心照顾。 只可惜官府请的是一般的大夫,毕竟要先治疗,才能将人送来,因此错过了最佳的时机,留了疤痕。温家舍得用那昂贵的祛疤药膏,若是人早送到温家来,疤痕全消都是可以做到的,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尽了最大努力,也只能将疤痕颜色减淡。 温有恭明白,侍爹爹是认定了夕朝会许给自己,夕朝看自己的眼神都是深情,也有胆怯和不安。谁都看得出来,他恋慕着温有恭,但身上留了疤,又担心对方会嫌弃。 那样的眼神让温有恭有些心疼,同时又觉得自己不可原谅。因为,他发现已经找不到当初对夕朝动心的感觉了。 他明明很清楚地记得那种感觉,明明曾经看到夕朝就会发自内心地温暖,恨不得把对方绑在自己身边,时时看着,一刻都不想分开,分开也会十分想念,盼着能赶紧见面,见面了总想碰触对方,哪怕只是肩膀碰着肩膀,也是很开心的。 可是如今,他完全没有了这种悸动。虽然会觉得疼惜,却似乎并不是出于情爱。 大概随便哪个卿倌一夜之间痛失家人,只剩自己独活,孤苦伶仃又伤了身子,他也会觉得疼惜的吧。 看看自己现在,看到夕朝反而不敢碰触,只要对上夕朝那带着爱意的眼神,便只觉得心虚愧疚,半点没有当年面对夕朝时不能自己的心动。夕朝可以这几年一如既往地对自己情深不变,可自己,不仅流连花街,游戏人间,更是早将他忘得一干二净。当初许下的诺言,以及二人被迫分开时仿佛万物失色般的消沉失落,都如同在讽刺他这个负心人一般。 因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