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自行车,风驰电掣。 独自行动的时候,才是高远真正能发挥出速度优势的时候。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可以放飞自我的时候。 这人的思维定式不是一时儿半会儿能改过来的,但是高远在很快的建立一个新的思维模式。 什么思维模式呢,就是丧尸有什么可怕的? 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不可能马上变得莽撞,但是一个普通人,在发现自己拥有了超人的力量后,很快就可以接受他的变化。 原来躲着丧尸走是因为不躲会死,现在躲着丧尸走是为毛? 有那个必要吗? 迎着上啊! 不必见村绕村,高远骑着自行车就顺着大路走。 夜晚,在皎洁的月光下,高远一个人拎把刀,骑着自行车跑的很快活。 要穿过一个城镇,原来高远从不敢进入这种丧尸会更多的地方,但是这次,他也没有多么壮着胆子,就那么进去了。 镇上的车就多了,当然现在车全都趴窝了,导致路上有很多障碍,高远不得不减慢了一些速度以免装上障碍物。 丧尸终于出现了,高远没有下车,他握住了长刀的尾端,这么握刀很考验腕力,但现在高远还用在乎这些吗。 刷的一刀过去,都不用使用腰腹力量,一刀就把丧尸斜着劈成了两半。 如果骑得是一匹马就好了。 现在高远真的产生了这种想法,这自行车终究是还得一只手操控,活动起来也不方便,这要是骑着一匹马,再来上一柄青龙偃月刀,那感觉,真的是想想就爽的不要不要的。 不算是冒险,但确实是第一次探索,砍了七个丧尸,高远就这么穿过了小镇。 比想象中简单多了,高远都做好陷入重围丢弃自行车的准备了,可他现在就这么穿了出来。 嗯,古有常山赵子龙,现有……算球了吧。 高远加快了速度,不再想他和赵子龙有什么相似之处,继续朝着贾伟东所在的小山而去。 只用了三个多小时,连杀带砍的,高远就又来到了小山脚下。 但是高远没有直接上山,他先到了之前进石门二所之前藏匿机枪的地方。 是时候起出这些藏着的枪了,出发的时候高远没和许满志要求给几把枪什么的,就是因为他自己本来就有存货,把枪丢在这里生锈,还不如起出来放到自己的营地呢。 顺便让贾伟东也有的用啊。 没错,到了现在,高远也没打算彻底放弃他的营地,先不说有没有可能再回营地躲着去,这是习惯问题,是高远永远也不会忘了给自己留条后路的习惯。 步行上山,离着栖身的小屋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高远就听到了狗叫声。 很快,高远对着前边的一块石头道:“别躲了,是我。” 贾伟东从石头后面站了起来,道:“远哥?” “嗯,是我。” “我去你吓死我了,你早点说啊。” 高远站在了贾伟东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后,转身把背后的枪拿了一把下来,道:“给你把枪,这是子弹,收好了。” 贾伟东喜不自甚,他接过了枪,小声道:“其实我都想去避难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