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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3章 科举雏形


猛烈。

    但要作为一项永久性的常设选官制度改革,名义上就永远不考虑道德,确实有点难以服众。而且刘备本人当年就是在灵帝的时候弃官回家募集乡勇与讨张纯、被刘虞命人举为孝廉的,过河拆桥很容易引来的天下人对刘备人品的猜疑。

    所以李素最后临时决定:保留孝廉就保留孝廉好了,但只是名义上保留,未来哪怕依然考孝廉,也不是看你的道德作秀,而是笔试为主!要考经学的扎实程度,学问不行只会做秀依然要刷下去!

    这样也免得民间疯狂作秀、各种花式刷名声搞二十四孝,甚至是厚葬之风愈演愈烈损害国力、导致财富大量灭失。

    当然了,因为李素打算把察举制改为地方候选和中央考核两级,所以地方候选的时候还是可以稍微考虑一下道德的。明显有丧德败行劣迹的坏人可以先筛选掉。

    只要是品行一般端正、没有劣迹的人推上来,到了中央这一环节再重点考试经学。这样,道德把关只要确保候选人不是一个危险品,最终能用还是靠才学。

    “不仁不孝但有才”这种选拔标准,终究只能是一时之计,不可能成为百世之法。

    在这一点上,其中最后太常卿管宁的一番苦谏,着实让刘备动容:

    乱世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所以变法不能是只对眼下最有利的权宜之计。那些权宜之计只能以教令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法律的形式出现。

    先秦之时,奖励耕战的商鞅之法,对于秦六世余烈、攻伐六国的阶段有利,但一统天下之后,就成了尾大不掉的弊政。所以变法和教令的分野必须明晰。

    君臣对取士科目形成一致之后,剩下的就是这六科分别考出来干什么、能做哪些官,同时又要考哪些内容。

    按照李素和钟繇商定的设计,孝廉是最基础的科目,考取之后依然只能当候补性的郎官,没有任何实际职权,后续要看实习期的表现,才能决定授予具体的事务性官职。

    但是,孝廉与其他五科也有不同,那就是考了孝廉之后,依然保留将来再报考其他科目的权利(也得你被地方上推举、再占用一个相应科目的候选名额)

    只要考得好,还是可以转职为其他五科的。

    也因为孝廉是基础,所以孝廉考的仍然是儒家经义。不过为了增加考试范围,李素也把后世科举的“四书”加了进来,反正他不怕考试范围太广、穷人买不起足够多书、读不了那么广的知识面。

    李素对现阶段科举的要求,本来就是真心选才,选脑子最活才学最广的,不追求以此分配利益束缚人心,也就不追求“划小考试范围、让大家务于精纯,把少数几本书读精读透”。

    考试的成绩判定方面,李素为了降低人们的认知成本,依然采用了十分制的打分方法,把每个考生的考卷结果判为零到九分。这一点跟隔壁的九品官人法倒是一样的。

    李素这人很现实,不会为了反对而反对。

    袁绍从陈群那拿的九品官人法有弊端,但“上上、上中……到下中、下下”的九级评分方法,本身没有问题吗,有一部分能借鉴的,就毫无心理障碍地拿来用。

    后世的官员也是从一品到九品,跟汉朝时候的品秩石数分级也能对应,李素也照着这个来,可以降低天下读书人的理解成本。

    孝廉要考的经学,其他五科的举子也要考,但他们还有另外的几门专业课。

    茂才要求最高,考出来后可以做通才官,什么领域的官都能做。所以要考政务策论、兵法推演、刑名律法、算学历数,最终算五门总分满分是四十五。所有参加茂才科的候选考生最后取总分最高的得茂才。

    贤良要考政务策论,外加考一门诸子论衡,也就是哲学类的科目。考过后只能做民政官或者学术官,总分是二十七。

    明法要考刑名律令,外加考一门《韩非》,主要是立法学思想。考过后可以做司法官、监察官,也是总分二十七。

    其中那门《韩非》也不是直接拿古人的著作考试,而是要李素、诸葛亮和法正作注后的版本,作为考试教材,以免考生吸收了韩非“法术势”当中“术”部分的毒害,而“势”的内容也要删减不考一部分。

    知兵要考兵法战策,外加考一门骑射武艺,可以担当武将、兵部官,总分二十七。

    明算要考算学历数,外加考一门物理,可以担当工部、将作类官员,也包括盐铁官,还能当财部的钱粮类官职,总分二十七。

    这六科设置之后,之前汉朝四百年那些零零散散不常设的察举科目,就彻底废除了。

    “明法”、“知兵”和“贤良”原本就是有的,只是李素把考试内容改了,“明经”这些被吸收了。

    “明阴阳灾异”则是因为考试依据董逆邪说而被彻底废黜,变成了科学进步的“明算”,以后以物理数学课取代阴阳灾异课。其他更小众的科目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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