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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旷野(16)


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了翻译。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磁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远不及马**爽利。

    本来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的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赔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的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么?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那些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箭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须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么?”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对于此地的气候,索头奚有M.zZW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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