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梅德利背起来之后,文一一的内心一下子又软了。 斯梅德利!呜呜呜斯梅德利不愧是恶棍组的良心! 哪怕是看在斯梅德利的份上,她也要改变这几个人的命运! 充满了斗志的文一一开始拼命回忆剧情,想要找到破局的解法。 在《为送信》开头,其实恶棍组的四个人已经由于各种原因分道扬镳。 那个用红色刘海盖住了半张脸,名叫飞岚的少年与《为送信》男主角一样,是人族与魔族的混血,由于他的身份,他从小被家人冷暴力,被周围人霸凌。 即使成为王国大贵族法尔的朋友,也有数不清的闲言碎语传入耳中。 由于本人的长相关系,飞岚对女人和爱情没有任何期待,好不容易有一个清纯小白花接近,用真善美触动了飞岚的心。 在飞岚想求婚的前夕,他才知道小白花是为了接近大贵族法尔才勾引他的。 ……然后飞岚就喜闻乐见的黑化了,黑化之后当场叛变人类阵营,靠着黑化强十倍的设定在魔族阵营一路向上爬,对人类大杀特杀。 结果在剧情开始之前,被法尔和斯梅德利杀了。 以生命为代价救了男主角罗伊的是斯梅德利,他是剑圣的传人,是四人组中良心最高的一个,杀了朋友之后再也无法使用手中的剑,孤身一人离开了王都。 直到看到了和朋友飞岚一样同为人魔混血的男主角罗伊,这才重新拔出了手中的剑,救了男主角的同时自己也心满意足打出gg。 而恶棍组剩下的两个人也在之后发生了分歧,彻底反目成仇,一番交手之后,恶棍组从此就剩法尔一个人了。 在看《为送信》这本小说的时候,文一一最喜欢的就是恶棍组里的法尔。 有钱有权长得帅,虽然有些自我中心,但是从一开始就帮助人魔混血的主角罗伊,给了他证明自己的机会。 最大的优点是还是单身,根本懒得理女角色,总是不给女角色面子……结果这个最大的优点,真正接触时不说没有展示,甚至开始反向刷好感。 理解了啊,虽然有钱有权长得帅,但是这张嘴真的是讨人厌! 活该他单身!单身一辈子吧! 想到那个叫自己大婶的臭小子,文一一内心不由产生了一丝阴暗的想法——让他那么惨似乎也不错? ……不行啊文一一,你不能因为自己讨厌被叫大婶,就丢弃自己的良心啊!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说,而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努力一点啊! 趴在斯梅德利背上的文一一努力思考恶棍组拯救计划起来。 首先就是阻止飞岚的黑化,飞岚黑化是因为那个假装傻白甜的小白花,只要不让小白花接近飞岚,或者揭穿小白花的真面目,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文一一脑补着自己的计划,忍不住困的迷迷糊糊的,忍不住睡了过去。 她就睡一下下,只一下下而已。 …… 法尔凑近了熟睡的文一一,拔出腰侧的佩剑直接戳到了她额头前,发现对方是真的毫无反应,顿时震惊:“不是吧?真的睡着了啊?开玩笑吧?你可是把要害完全暴露了啊!再怎么能伪装也该有点动作吧?” “也许她真的只是有难言之隐的普通人。”斯梅德利将法尔的佩剑推开,“别总是怀疑别人意图不轨,法尔。” “不可能,她肯定是有目的的,她的眼神一看就是认识我们!”法尔一口咬定。 斯梅德利叹气:“知道她有目的,为什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