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骂了一句:“看他那操行!” “什么意思?”周茉不懂这句脏话, 问他。 “自己查!” 梁暮看了不说话的张晨星一眼, 发动引擎, 不再提这件事。周茉在后面觉得遗憾,总以为梁暮该吃些惊天大醋, 好好闹一闹, 或者刨根问底一番, 但他却一句多余的没说。 有意思。 回到书店,趁张晨星去杂货店的功夫,逮着梁暮问他:“就过去了?你没跟张晨星生气?” “别人拉我媳妇我跟我媳妇生气?你脑子不好使还是我脑子不好使啊?” “那你也不问清楚?” “问什么?问张晨星跟那傻逼什么关系吗?不至于,张晨星是我老婆。我不干让我老婆不高兴的事。”梁暮哼了声:“就是这么拎得清!” “你这反应让我觉得你不爱张晨星。” “你偶像剧看多了吧?” 梁暮不太理解周茉的脑回路,指指外面:“天黑了,你不回家?” “我不回。晚上我要跟张晨星出去。” “去哪?” “你老婆没告诉你?”周茉总算把刚刚那句脑子不好使还给梁暮了,顿感心情愉悦,哼着歌走了。逗梁暮的,没准备晚上在张晨星家里混。 在杂货店门口碰到张晨星,对她说:“你老公真是个大傻子。” 张晨星点点头:“是。” 周茉觉得张晨星也傻,两个傻子碰到一起了。总觉得这两个傻子之间欠缺那么一点激烈的东西,她说不清。又或许这世上总有人是这样的,感情不浓烈、轻描淡写一样,但禁得起细水长流,或许梁暮和张晨星就是这样的。 周茉不一样,她喜欢“锋利”的感情,她喜欢一个人或者被人喜欢,要有很深刻的剐蹭感,最好在心口留下一道口子,时不时想起来还会觉得酸痛过瘾。就今天这样的场合,换做是周茉,她会觉得男朋友为了她痛扁楚源一顿,那才过瘾。可有时又会羡慕张晨星,拥有梁暮这样“恰到好处”的爱。 到了聚餐地点看到唐光稷竟然又来了。 这人倒挺逗,调到别的支行后时不时回来参与聚餐,好像他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周茉找了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坐,跟张晨星抱怨道:“我前夫又来了。不是一个人来的,带着助理呢!官不大排场倒不小。” 周茉低头玩手机,看都不看唐光稷。 “钻戒呢?”唐光稷给她发消息。 “你忘了你把钻戒扔了是吧?你脑子不灵光就去看医生,别在我这没完没了地问。” “我去找了,没有。” “那关我屁事啊??” 周茉烦死唐光稷,起身到外面透气。听到里面的喧哗声,突然觉得烦躁。站在餐厅外用脚尖踢马路的边缘,一下一下,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还没清净一会儿,又被人拉回去吃饭。 这样的聚餐难免喝酒,推杯换盏之间座位发生了变化,不知不觉间,唐光稷坐到周茉旁边。他今天洒了男士香水,带着秋日大地的气息,有那么一点好闻。人又一向干净儒雅,跟别人讲话的时候那张脸真是能拿得出手。 周茉知道他是什么德行,逮着空子就钻,无耻劲头在古城也是能排上一号的。心想唐光稷又来玩征服游戏了,他就是要把他身边的女性都征服了才罢休。新主任提杯的时候,周茉端酒杯,手背不小心擦到唐光稷的,看到他撇撇嘴,好像她故意的一样。 又或者,桌下空间小,移动之间腿不小心碰那么一下,唐光稷也不知道避让。 好不容易吃完饭,走出餐厅,同事顺路的三三两两走了,周茉一个人在路边等出租车。唐光稷的车经过,他从后座上下来,走到她面前:“钻戒呢?” “问空气去。”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