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五公斤重,对于森林里的小动物来说是一个凶险的猎手,但这个时候反而是幼虎最危险的时候,因为它会跑了,可以离开洞穴去到外面。好在郑茜在外面早就做好了一圈篱笆墙,加上这几天很热幼虎不愿意出去,情况不至于太糟糕。 在郑茜的强烈挽留之下,孔怡和狼群没有跑到太远的地方,它们在洞穴的叁公里之外定居下来。森林里资源丰富,但狼群和老虎的猎物选择不同,狼群更倾向于选择水鹿,大王更喜欢去打野猪,可能是因为鹿肉比较柴吧。郑茜两种都烤过,猪肉烤之后油冒出来比鹿肉香多了。 这个月森林的边缘也有其他的势力崛起了。 穿着黑色衬衣和同样黑色热裤的短发女人拖着一头半死不活的野山羊往简单的茅草屋走过去,她身上似乎带着恐怖的气,就连花豹都被她吓跑。这个短发女人如果用人类的视角来看是很漂亮的,皮肤白皙五官端正,腿长腰细奶子圆,如果选择性对象相信不少男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的漂亮女人,但她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势足以劝退绝大多数男人。 在小屋的对面,河流的另一侧有一片尖锐的木桩,那里挂着一具尸体,是豺的尸体。 豺的眼睛瞪得老大,显然是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捕杀的对象。在南亚地区的陆地上,只有老虎能稳定捕杀豺,豺的肉很不好吃所以老虎也不愿意没事就去杀豺,但凡有别的猎物选老虎都会驱逐豺而不是花大力气杀一只不好吃的豺。 但女人不一样。她不吃豺,是在仇恨的驱动下进行猎杀。杀完了她就把豺的尸体挂在河对岸的木桩上,那些木桩是天然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木桩,但从水里捡到的用塑料袋封装的英文日记来看,木桩二十年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女人把野山羊拉到水边,拿长矛给它最后一击。 当人类克服了恐惧拿起长矛的时候,单人的战力便不低于花豹。如果是训练有素的人拿起了长矛,他的战力就不会低于美洲豹。两个协同合作的猎人用两米长矛足以击杀包括狮虎在内的一切现存陆地食肉动物,因为野兽智商有限,它们会认为长矛是人类身体的一部分而选择咬住长矛不放,这时另一个人就可以用长矛杀死野兽。 从长矛出现在人类手上的那一刻起,陆地上的霸权已经交替。 被女人赶走的花豹进入森林腹地,这里有危险的老虎,但这里可以获得更多的猎物,它需要赌一把。只要它行动够快,杀掉水鹿之后立即把水鹿拉到草丛里去避开老虎,就不会有危险。这么做它有经验,曾经它就在懒熊的地盘偷了懒熊的猎物,一直偷了好几次,直到懒熊被奇怪的两条腿走路的猎食者所杀,它为了保命离开那里。 水边有奇怪的声音,像是鹅叫。 花豹往那里瞅了一眼,一只幼虎在浅水里扑腾,在它边上还有一个奇怪的动物,是那种两个结伴就干掉懒熊的可怕东西,但眼前的个体似乎没有其他同类那种能伸出好远的穿透懒熊的前肢,她的胸口有一对摇晃的奶子,一看就是种群里相对弱的雌性个体。 食肉动物肉发酸不好吃,但花豹会有意识地杀死上位猎食者的幼崽来减少竞争对手。在南亚,花豹趁着亲虎不在杀死幼虎是平平无奇的事,当然成年老虎杀死花豹也是见怪不怪了。 花豹匍匐着向幼虎靠近。 作者的逼逼叨叨:花豹在我这还没有成功一次,战斗力不强却始终扮演反派角色。表现自然的残酷就用花豹挺好的,但我现在更想搞黄不想搞血腥…… 可恶啊一开始就不该打1V1标签的,要怎么办才能让傻大猫不那么傻呢。 以及我得想个办法来交代一下为什么导游小姐每天都被内射却怀不上这个问题。 谢谢读者提供的棕熊信息。不行就先搞棕熊了。 我现在想要不找到人类留下来的遗迹后,建立一个农业文明水平的小庄园应该就是她们的极限了。 我其实还是很想掺点百合让郑茜和孔怡做……算了算了,这种事流到番外吧,赶紧把主线推完。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