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异十五年秋,咸城前所未有的热闹。 逢五逢十的年头,大多会有宴会,庆祝国祚绵长,除非这年大凶,天灾人祸,不宜笙歌,抑或是国力贫穷,朝夕不保。 秦国如日中天,显然不在此列。 秦灭赵后,修生养息十年,完竣关中之渠,秦国已经数年不曾有过凶岁。咸城米价,不过三十钱,可见一斑。 关中渠修了整整十个年头,福泽百姓,不负众望。大概因为今年是关中渠落成的第一个大年,宴庆之事,相较于往年,更为盛大。 秦王欲在京郊举行一场秋狝,召集各宗亲重臣携亲眷进京。秋猎后,还有灯火大会。 消息一出,不仅宗室臣卿齐聚咸城,很多外来客也来凑热闹。一时之间,咸城各个客栈人满为患,街上也是车水马龙,尤其是中央大街——燕道。 许秩骑着一匹毛色黑亮的马,缓缓驱策,走在人流涌动的燕道,听见身边的宁树感慨:“咸城,好热闹啊。” 宁树是第一次来咸城。他本来没有多想来,但父亲作为南阳郡守,分身乏术,便要他陪同保护母亲和妹妹上路,顺便去京师见见世面。 眼见耳闻,咸城气象,非南阳郡可比,真是不虚此行。 一旁的许秩点头回应,“这几天咸城来了很多人,都是来看灯火大会的。” 人一多,鱼龙混杂,内史司和卫尉寺这几天忙着维持治安,可谓焦头烂额。 正说着,忽而听得前方传来一阵慌乱。一个清瘦中年男子从人堆里跑出来,一个青年在后面追。 “拦住那个贼!”后面追人的青年喊道。 突然冲过来一个人,人们只想着往两边躲,那人又跑得奇快,哪里反应得过来拦人。就这样,那人一路冲冲撞撞地往许秩所在的方向而来。 眼看那人离自己不过十丈距离,许秩用脚轻轻一夹马肚子,径直朝那人奔去。 一人一马就要撞上,许秩看准时机,勒紧缰绳。马被迫停下,扬起前蹄,站得差不多有两个人那么高。 那人站在马下,觉得马蹄子就要踩到自己脸上,腿一软,一屁股坐到地上。骇人的马蹄最后稳稳当当停在他面前,离他刚好三尺。 追在后头的年轻男子也跑了上来,拎起吓破胆、瘫坐在地上的贼人的领子,从他怀中夺过钱袋,连人带钱一同扔给了一个更后面赶到的中年男人,说:“带他去见官吧。” 这位中年男人才是钱袋的真正主人,四十多岁,还有点发胖,根本跑不动几步,幸亏有这位龙精虎猛、古道热肠的小兄弟好心帮忙。 钱袋主人拿回自己的财物,一边喘气一边道谢:“多谢……多谢小兄弟了!” 小兄弟却摇了摇头,指着马上的青年,“你该谢谢他才对。”此人看似文人模样,那一马,早半刻吓不住人,迟半刻命丧蹄下,他也自愧弗如。 被指着的许秩颔首浅笑,听钱袋主人的口音不像咸城人,给他指了指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前面右转就是内史司。” 钱袋主人又连忙道了几声谢,也算缓了口气过来,拿着瑟瑟发抖的小偷就要去内史司见官。 事情既了,助人的青年心情也松快了下来。突然,他耳边冷不丁响起一个声音:“阿徵……” 不得了,他把他兄弟忘了。他倒是逞了英雄,大包小包全扔给了人家。 好兄弟虽然拎着一大堆东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倒没有多加责怪,只是担心,“阿徵,你太莽撞了,没事吧?” 被称做“阿徵”的青年摇了摇头,咧嘴一笑,带着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