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现在,她却是恨不得又离他八丈远。 作者有话说: 这两三章写的是重逢后两人之间的来回试探,吃醋哈。 我为沈煜举大旗!! 第41章 重逢·不熟 ◎恶趣味◎ 第二天沈煜亲自开车把金豆子送走了。 因为他今天要去北山医院, 去见一见董慧,刚好顺路把金毛送回沈故海那里。 听昨天那刘医生的话, 这次手术董慧不配合, 从昨晚就开始在闹。 沈煜先送的金豆子,沈故海正在居所后院的鱼塘边,拿着一支钓鱼竿在钓鱼。 见金豆子摇着尾巴钻到了自己的跟前, 笑的鱼竿都放到了一边, 抱着狗头开始撸毛。这金毛毕竟跟了他五六年了,是有感情的, 出院回来已经念叨几天了, 无奈沈煜就是不给他送来。 沈故海转头看过沈煜,沈煜就立在那里,肩背平直,冲沈故海笑着打招呼:“狗还您。” “你要是喜欢金毛,我有一老朋友养了好几只,改天给你弄来一只养。”沈故海以为是沈煜喜欢,不舍得还了。 沈煜笑着回:“我真喜欢养了,您老这金毛此刻就不会出现在这儿。” 沈故海笑骂了他一声小畜生, 然后拿着鱼竿往上挑起,将鱼钩扯到手里, 往上面布鱼饵。 一边捣腾手里的鱼饵,一边问沈煜:“怎么想着亲自过来送金豆子了?”以沈故海对他这个孙子的了解,主动过来他这里一趟也算得上难得。上次带着女朋友过来算是一次, 让他多少有点出乎意料。毕竟这么几年他提过这件事没有十次也有七八次, 人都爱答不理的从未放心上过, 倒是今年突然就开了窍了。沈故海拿沈煜根本没辙, 他左右是肯定不会听他的话, 他早就知道。不过就算是这,他已经是很开心了。毕竟沈煜小时候他没上过心,吃了不少苦,受过不少欺负,小狼崽子记仇。之后他身后追着喊着跟人套近乎,也没得过几个好脸色。 不过到底是亲孙子,他有一次下车追着人,一个没注意被过来的一辆车给碰着了,腿撞着了,流血了,他故意没让国安上前来搀他。 沈煜前面车流里走着,终究还是停下了脚。 两人关系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缓和的。 沈煜把他给送回了医院。 之后他说要将沈氏地产给他,他臭脾气的来了一句:“抱歉,我不收拾烂摊子。”给拒绝了。 把他弄得又好笑又好气。 沈故海知道自己儿子多,这么些年尤其他上了年纪之后,被胡来掏空乱搞比比皆是。他也是有心无力。况且,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也是没办法。 不过之后对沈煜偏爱也是真的,知道沈煜虽然鬼点子多,但是这孩子有股子自己当年那股冲劲儿,是他喜欢的。 之后高中复学那年开始,沈煜渐渐在他面前话多了起来,时不时的会通电话。之后他毕业搞了个小项目小试牛刀,一年之后项目有了水花,他就说虽然不收拾烂摊子,但要开新公司。 沈故海自然是大力支持,他就知道自己没看走眼。 他爸爸是个不争气的,但是沈煜,根本没有一点像他。 沈煜几个叔叔过来劝过沈故海不止一次两次,说他这是被一个小崽子牵着鼻子走,说沈煜在骗他、利用他。他明明那么记仇,从小到大,浑身长满了獠牙,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姓沈的他们这一大家子里,从长辈到晚辈,遇事势必睚眦必报,不能吃一点亏,臭名远播,甚至一度差点将自己的亲表弟从十层楼上面丢了下去,把人杀死。他是亡命之徒,不可能会有真心。 甚至还将报道这件事的新闻拿给沈故海看。 说他如何在初中时候就带人聚众打自己的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