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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阿霞


    阿霞背着笨重的军绿色背囊,左边挂着一对运动鞋,右边挂着一个水壶,荡悠悠地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像是一个四处旅居的游人。她的脚上始终穿着那一双发白的帆布鞋,尽管一路以来,鞋子没有少受折磨。被磨破得鞋底被她用轮胎的碎片和胶水沾着,鞋面上的破洞则被她用碎布一处处地缝起。她这么做,可不是因为穷。她只是穿惯了,有感情了,舍不得将它们随意丢掉。

    犹如晨间漂流的浮萍,阿霞生来就是四处为家,朝生暮死的概念,按在她身上就是白天在此地,晚上在彼方。她似乎没有停歇的想法,也没有疲劳的念头。就如林凤娇在世,母女俩在被人驱赶,经受他人的恶意攻击时,母亲就会牵起她的手逃跑,并且喊道:“阿霞,你要跑,不停地跑,跑得比谁都快。”所以,她一直在跑,从未为谁而驻足。

    其实,她从不孤独,因为世上数不尽的都是无家可归、无路可去的孤魂野鬼。睡在公园椅子上的醉汉,是某个家庭的丈夫和父亲;坐在电脑面前发呆的员工,是忍受996制度的穷学生;蹲在街边休息的环卫工,是背负重病的孙女的医药费的爷爷。说白了,人自生下就是他娘地来吃苦的。别说人了,畜生也是。

    在旅程中,一只黄狗跟上了阿霞。它个头不大,身子小,可它两个耳朵却直直地耸起,看上去非常机灵。阿霞去哪儿,它都跟着,不过是她丢了一根鸡骨头给它罢了。她向来来去自如,不喜他人纠缠。于是乎,就在她想要厉声驱赶的事后,黄狗像是会看人的眼色,一溜烟地跑开了,只敢怯生生地在几米的远处,探头探脑地观察人。反正少吃一口不会饿死人,阿霞是这么想的。

    之后的路程,阿霞有了黄狗的陪伴,生活确实是有了一点不同。她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只能说自己的一双眼睛曾经是笔直地朝路的前方望去,而今却是时不时地回头,看看身边的小家伙。她开始分心了,但这不是坏事。她似乎被某种特殊的情感包裹着,滋润着,本事坚硬的心肠里似长出了一朵不起眼的小花。这一朵小花放在心里不痛不痒,所以她便慢慢地用更多的耐心去供养它。

    阿霞最喜欢在坟场和庙宇休息。那里无人打扰,格外清净,有时运气好,还能碰上新鲜的贡品。她给自己定了规矩,给墓碑或神像除尘去灰,那么就白表示主人家同意献出贡品作为回报。其实,这条规矩,她不知道合理不合理,反正这么久以来,她都能大大方方地和鬼神交易几回。每逢半夜,她就在神坛前,铺上野草和席子,就地睡下,而黄狗则蜷缩在她的一旁,没声没气地闭着眼睛。

    古时庙宇内设排水系统,所以正堂的中间,也就是神像的前方会一个四方的凹池,而上方的通风,没有屋檐,让雨水直接落进庙里。阿霞虽然不懂原因,但是多亏如此,她才能一抬头,就看见天上密布的星月。后来,她看久了,便明白古人的想法——日月星宿之精华照进佛堂寺庙,是比香火更为重要的。如果说,它们本是下凡的神灵,那么天上理应是它们的家园。

    耀眼的星星如同贴在灰蒙的幕布,将遥远无际的天空清晰地点亮在人的眼前。阿霞痴痴的望着,只有这时,她那清澈的眼神才会如她年纪那般的可爱。她卸下平日待人的防备之心,眼神不再是那么的凶神恶煞。不过,她这么做,全然是情有可原的。她是一个孤女,没有人会她在受伤的时候为她疗伤,也没有人会在她下坠的时候为她垫背。况且人心不可测,她宁愿装成一副“生人勿扰”的阎王爷样子,也不愿被人利用。毕竟,人这一幅肉体的用处多着呢。

    黄狗在阿霞心中的分量越来越多。它听话,一个口令就能让它去西不去东;它聪明,在主人熟睡时作为哨兵守护着;它可爱,时常赖在地上打滚求抚摸。可以说,它比人更有人性,以至于听见有人对它“嘬嘬嘬”,便以为全天下的人都和自家主人一样。这个倒霉的家伙,对人从不设防啊。

    欢乐的日子本可以继续这么过下去,可是黄狗死了。阿霞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她在附近河涌边上的垃圾堆里,看见有许多带血骨头。她看到苍蝇从耳边嗡嗡地飞过,直接稳当地停在腥臭的垃圾上,与同伴成群结队地分享粘在骨头上的一丁点皮肉。这肉脱得真是一干二净,她心想道。她望着地上的一堆骨头,扭头寻找附近的饭店。果不其然,一家专吃狗肉的店铺正如火如荼地营业。人们在门口吃肉喝酒,疯狂嬉笑;畜生在后厨扒肉撕皮,悲惨死去。一哭一笑的对比,不由地让她冲昏了头脑,只身闯进了店里。

    后厨乒乒乓M.Zzw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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