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恋相比,旧情的復燃的悸动多了几分踏实的感觉。 下定决心之后,我开始准备考大学。虽说在这个年代大学文凭和小学一样不值钱,学位证书对一个厨师来讲也形同废纸,但我就是想回学校,学一些抽象的理论,感受求知的压力,也鞭策自己提升专业之外的生存能力。 我想学好英文,也要试着学习法文,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跟着程克昀到世界各地,或者我们还是留在台湾,但他身边的我不只是一个会做菜的厨师,也是一个有能力陪他周旋于上流社会的另一半。 在我还没认识程克昀之前,打死我也不相信自己居然是这种「嫁鸡随鸡」的小男人。我和程克昀站在一起,任谁都会以为我这个比他高十公分的壮汉是强势的那一方,但是我们之间大概从他第一次把我压上床之后就註定我会被他吃得死死的,否则我怎么可能被他辜负了十年还是捨不得他? 程克昀口头上说不急着同居,但是每天下班后就赖在我家说要陪我唸书,陪了半天便不知不觉鑽进被窝说他好累,一个月下来已经陆陆续续从他家里带了两箱衣服偷偷塞进我的衣橱。我提醒他该回家陪陪谢亦晴,他却说早就请好管家进住三芝豪宅,每天抽空视讯向孩子的妈嘘寒问暖即可。 为了好好唸书,我对阿祥和婷婷实施可怕的魔鬼训练,两个小鬼虽然累得唉唉叫,但前所未有的被信任感也凝聚成向上的动力,他们进步得很快,现在我晚上九点就能下班,宵夜全部交由小鬼掌厨,大家都没有异议,不过我知道他们经常在背后偷偷讨论我和程克昀復合的八卦,甚至有人下注要赌我们谁会向谁求婚。 我们会结婚吗?每当我看着他乖乖打扫洗衣服的身影,心里总会漾起一丝甜蜜,谁不想和英俊幽默又细心体贴的完美恋人共度一生?但在此同时,程大王子骄纵任性的黑暗面也很让人头痛,例如现在,凌晨两点半,他和客户应酬回来喝得烂醉,拒绝我递上前的乌龙茶和解酒药,吵着非喝我煮的泡菜豆芽汤不可,家里没有食材就得马上去採买。我向来只吃菜市场某一摊的阿婆泡菜,程王子就嚷嚷超市的泡菜也很好吃,如果一个小时之内喝不到我亲手煮的汤他就会中风爆血管…… 所以,我就在寒流来袭,气温只有5oc的深夜衝进两条街外的24小时连锁超市,快速搜刮货架上的泡菜、豆芽和小鱼乾就到柜檯结帐。 「浩宇哥!」 我转头看向那个男人,是小希!微鬈短发喷上薄薄的定型液,水蓝色衬衫罩上墨蓝色羊毛背心,看起来成熟多了。他淡淡笑着,伸手示意要我陪他走走。 「你现在在超市工作?」 「你不知道吗?」小希的脸垮了一下,眼神有点落寞,「也难怪,你都没接我的电话,应该也没听见我的留言,我的号码你肯定设定了黑名单。」 「我……嗯……」 原来小希曾经找过我。 我不是小心眼的男人,当然不可能做这种事。当初小希走了之后我去「star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