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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去,正好能用上这台照相机!”

    于童听说他要参加什么金手指大赛,下意识地就想到了最近在美容院遇到的按摩技师。

    不过,她也知道部委举办比赛,肯定跟按摩没关系。

    “比赛还没开始呢,你就吹上了,”于童吐槽,“万一没能得到第一名,你是不是得自己偷偷买一台照相机送给我啊?”

    狄思科笑道:“我想买,但也得有那个经济实力啊。”

    他之所以敢夸下海口,主要是这金手指大赛比的不是别的,而是打字速度!

    单位里正在全面推广电算化,所以,为了响应上级号召,团委也适时举办了金手指大赛。

    俗称打字比赛。

    这个打字比赛考验的是对五笔字型输入法的掌握,狄思科早就把字根背下来了,解码规律和拆字原则也熟悉了。

    之前他在纸上画出键盘的位置,进行虚拟打字。

    如今家里有了正经的计算机,为了赢得那台照相机,他都要苦练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员,他的打字速度应该是全翻译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赛的奖品很丰富,但比赛过程比较潦草。

    因着计算机数量太少,所以先在各处室内部举办初赛,选择当天的《人民日报》某版某篇文章作为考试内容,一分钟之内,打字最多的选手获胜。

    每人一分钟,淘汰速度是相当快的。

    有人自认打字速度不敌别人,便索性弃权了。

    翻译室的孙主任知道,自己处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语组的小狄。

    其实他们可以像其他部门一样,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参加比赛。

    但单位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认识,所以孙组长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比赛,而且她本人打头阵,第一个上场。

    孙主任年纪不小了,又是翻译室的领导,能抽出时间钻研其他技能属实难得。

    所以,当她交上每分钟四十八个字,正确率百分百的答卷时,整个翻译室的同志们都献上了掌声。

    好多年轻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个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确率这么高,说明人家已经把字根和规则都记熟了,只是疏于练习而已。

    有了孙主任的开门红,等在后面的年轻人都开始紧张了。

    尤其是庞庆祖等几个男同志。

    刚安装计算机的时候,庞庆祖总是摆姿态,声称不想跟女同志抢电脑用。

    所以,那台电脑在翻译室落户以后,他就没怎么用过。

    除了他,英语组的狄思科和方堃也不太去用那台电脑。

    可是,狄思科自己买了电脑,每天回家偷偷练习,准备惊艳所有人。

    而方堃所住的单身宿舍就在机关大院里,下楼走个几十米就能进入办公室。

    他一般会在其他人下班后,重新返回办公室练习打字。

    是以,三个人里,真正不会用电脑的只有庞庆祖。

    其他同事都一个个上机打字了,庞庆祖不想丢人,就一直往后缩并撺掇其他人先上。

    到最后就只剩他跟狄思科两个人了。

    狄思科是被孙主任要求留在后面的,孙主任见识过他的打字速度,要是让小狄先上,容易影响其他同志的信心。

    然而,庞庆祖并不了解内情,闻言便推着他上前说:“你先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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