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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很喜欢的青筋,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甲面形状漂亮,月牙明显,左手中指佩戴一枚银质的朋克风指环,这是匡延赫万万不可能戴的东西,完全不符合他的气质。

    右手手腕佩戴一块卡西欧的机械表,这也和匡延赫的习惯相悖,平时需要用鼠标和写字的人都不习惯戴右手。

    说起来,上次不小心从匡延赫公司顺走的那支签字笔还没有还,之前唐蕴有想起来过,于是把签字笔放在了车子副驾前的手套箱里,但那天匡延赫让他去超市买一管羽毛球,说球场里的羽毛球都掉毛了,唐蕴下车的时候就记着带羽毛球了。

    等到了球场再想起来,匡延赫说,无所谓,不着急。

    也是凑巧,某天开庭前唐蕴发现自己带的水笔断墨了,就把那支签字笔带进法庭,后来那支笔又跟随他的办公包回到律所,进入笔筒,和一堆中性笔混杂在一起。

    前两天有同事把签字笔借走了,还回来的时候夸它很漂亮,问唐蕴多少钱,唐蕴说不知道,朋友的。

    同事用拍照识图法查到了价格,有那么一刹那的震惊,她用眼镜布擦了又擦,直到笔身恢复原来的光泽度,说,它的主人肯定很有品味。

    唐蕴心想,可不是吗。

    打住。

    唐蕴猛地收回思绪,告诉自己不能再想和匡延赫有关的事情了,不然太对不起陪他出来吃饭的小哑巴了。

    于是搜索其他话题,忽地想起什么。

    “对了,你家能不能换雨刮?我的雨刮感觉不太好用了。”

    小哑巴抿了抿唇:【可以,不过我的店离你家挺远的,在通北路那边,特意跑来修个雨刮不划算,你可以直接在网上买,再找个汽修店的师父帮你装一下就好了,很便宜的。】

    他的提议很真诚,但唐蕴只注意到了前半段。

    “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

    小哑巴愣了一下,虽然他的墨镜没摘,但唐蕴还是能感觉到他迟疑了一下,硬挤出一抹化解尴尬的笑:【我猜的,因为你每次订酒店都在这附近,想来肯定是因为回家比较方便。】

    唐蕴觉得这理由有点儿牵强,但也没想太多。

    吃完东西,他们下楼取车,小哑巴开的是辆大众途锐,非常低调的外观,乍一看和路上十几二十万的suv差不多,不过唐蕴知道这玩意儿不便宜,他同事也有一辆,顶配版,落地七十多万。

    不过他只坐过一次,对里面的内饰没什么印象了,看不出小哑巴这辆什么配置。

    小哑巴开车很稳,缺点是比较慢,不过十公里路,开了很久才到。

    唐蕴下车透了口气,牵起小哑巴的手,慢慢吞吞地往深巷里走。

    旁边是废弃工厂改造成的艺术区,铁皮棚上喷绘个性十足的涂鸦,另一侧是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咖啡厅、文创图书室。

    夜晚门庭冷落,只有远处的酒吧闪着色调抢眼的红蓝调霓虹灯,打着“今夜不打烊”的字样。

    天气暖和了,微风伴随,舒服得很,酒吧门口摆上了两张方桌,有客人边喝酒边吃小龙虾,言笑晏晏。

    有目光朝唐蕴他们瞥过来,留意到他们牵着的双手,但就好像看到普通情侣那样习以为常,转头继续剥小龙虾,聊微博上的明星八卦。

    唐蕴推开玻璃门,里面正放着一首轻音乐,像是某部电影里的配乐,但唐蕴想不起来名字了,服务生引领他们到角落的沙发入座。

    酒吧只有一层,和高中教室差不多大,三面超大落地窗上悬挂着许多氛围灯,点餐台的正前方是舞台,有投影幕布,也有麦克风架,墙边整齐地摆放着乐器箱。

    据同事说,这里没有固定的驻唱歌手,有时候是老板的侄子上去唱歌,老板负责伴奏,这两个人都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很有才华,老板还给一些热门影视剧写过ost。

    不过今天是周末,酒吧里的客人挺多的,光靠两名服务生忙不过来,老板扎起围裙进到后厨,一盘接一盘的佐餐小食被端出来。

    唐蕴随便点了一杯店长推荐的酒,味道很惊艳,就像同事所说的:它会颠覆你对啤酒的认知。

    它是介于果汁酒和啤酒之间的一种酒,闻起来香香的,又有颜色,和鸡尾酒很像,虽说是精酿啤酒,但并没有啤酒那么多气泡。

    喝起来的口感是温和的,而当你觉得它酒精浓度很低,M.zzw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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