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我的衣服坏了。” 商黎酒意上头微红的脸颊上,此刻弥漫着小委屈。 他眼眶微红,柔软奶白的皮肤染上了淡淡的酒红色,十分好看。 李谦凌的视线无意识顺着商黎修长脖颈往下看了几眼。 片刻后,李谦凌竟然觉得口舌有点干燥。 李谦凌猛然收回视线。 他恍若惊醒般,立刻收回了触碰商黎的手指。 李谦凌没有继续帮商黎把衣服脱干净,而是直接把被子摊开,把商黎严严实实的裹上。 然后他转身去了浴室,给自己简单快速的冲了一个冷水澡。 半小时后,李谦凌穿着睡衣在商黎的旁边躺下,闭上眼睛缓缓地睡着了。 当晚,李谦凌做了个离奇的梦。 在梦里,他和商黎躺在灯光很亮的卧室。 梦里的他按着商黎的后颈,商黎修长的脖颈湿漉漉的粘着一些细细的汗珠,细腻水润,圆润白皙的肩膀上有用力握住留下的红痕。 他看着梦里的自己毫不留情地征服着商黎身上所有的柔软,反复揉捏着商黎泛红的耳垂,唇瓣在商黎敏感的左侧耳尖一直厮磨。 商黎的耳朵很白,左边的耳尖上自然的生长着两颗红色的小痣。 有一颗颜色深一些,另外一颗很小很小颜色也有点浅,如果不是近距离的看他,几乎有些看不清。 梦里无限缠绵。 梦醒后,李谦凌发觉自己出了一身黏腻的汗。 他想起来梦中商黎耳尖艳红的那两颗痣。 商黎回过头,眼尾泛红的看着他那勾人的神韵。 李谦凌粗喘了几口气,竭力让自己不要再想了。 他明白多想无益,商黎现在心心念念要和自己离婚。 他应该理智的远离这个人。 可无意识间,脑海中又没边的想了一些乱七八糟的锁事。 关于商黎的耳尖痣,李谦凌记得自己听过老一辈念叨的迷信的说法,耳朵长痣的人都很有福气,耳垂有痣最好,但耳尖耳根长痣容易害病。 不过从他认识商黎以来,商黎的身体就很健康,偶尔知道他有些小感冒,没过多久再见到商黎的时候,就会发现他的这些小病就已经痊愈了。 吴家的吴梦羽,那就典型的温室里培育出来的植物,乍一看,和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二代没什么不同。阑尾炎生病住个院,广发朋友圈,所有的好友亲朋都要去看他一遍。 商黎像是野外路边生长的野花,意外闯入这个世界,虽然很多人最开始一看就感觉他上不了什么台面,也不是什么名贵精心培育的品种,但是他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和韧劲儿。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