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唐]武皇第一女官

第537节


我的爵位传给顺顺后,还能按照先帝的恩典,不降等而袭爵吗?”

    他女儿,还能不能做英国公啊!

    其实原本,别说按照前朝李唐的《户婚律》,按往前哪一朝的继承法,女儿都是不具备继承资格的。

    就拿唐朝的《户婚律》来举个例子,若一家中有爵位,按照规定是:“公侯伯子男(爵位),皆由嫡子袭爵,庶子听宿卫也。袭爵嫡子无子孙而身亡者,国除,更不及兄弟。”[1]

    也就是说,袭爵的顺序是:嫡子、嫡孙、嫡子同母弟、嫡孙同母弟,而若是这些‘嫡’都没有,庶子袭爵,还需要单独上奏疏来请示一下。

    而且按照降等袭爵的规矩,很可能就是传给嫡长子,正常降二等,传给庶子再多减一等。

    总之,若是嫡庶的子孙都没有,这一枝的爵位,就算到此为止了。国家会愉快收回这个爵位,从此朝廷少一份爵位开支。

    但自圣神皇帝登基,尤其是镇国公主为皇储后,这种《户婚律》里的继承制必然要改的。

    曜初对于‘改’‘创’这两个字可从来不陌生。

    母亲已经给她做了太多的示范。

    这种继承制,当然由她上书要求改制,更名正言顺,于她也更有助益——若是不改这条户婚律,她这个由嫡长女继承的世上最大的爵位,还违法了呢!

    曜初:那不行,长辈们从来教育她,哪怕是皇帝的女儿,也要遵纪守法。

    而此时,她既然违背了继承法,那就只好……把继承律法改掉。

    不过,这条律法的改动,曜初还是很慎重的。

    只是先让女儿有了袭爵的权利,而并没有规定女儿的袭爵优先权——

    若一下子迈的步子太大……曜初并不惮于以恶意揣测下人性:如果规定女子继承优先,譬如嫡长女若优先于嫡长子,那么,会不会许多内心不认同这条律法的公侯伯爵家,忽然就‘生不出’女儿,或者女孩们忽然就容易‘生病夭折’了?

    只怕会的。

    自己吃不上饭就掀桌的行为,在哪里都不会少。

    毕竟,对许多人来说,一个爵位比亲人的命可要紧多了。

    京城中几乎每隔两三年,都会出现为了爵位闹出‘庶子谋害嫡子嫡孙’甚至‘嫡次子谋害兄长’等案件丑闻。

    所以,曜初上书改动户婚律的第一步,也只是让女子先拥有了继承权。

    如此勋贵有爵之家也更好接受——

    比起没有儿孙,爵位就要被国除,那当然还是能留给自己生的女儿更好。

    因在他们心里,女儿还只是‘保底选项’,所以,这条律法改过以后,如李培根一样,准备上书传爵女儿的旧式有爵之家并不多。

    在姜握看来倒也没有很着急:这条律法,原本也不是给旧式人家准备的,更多是为了将来朝上的女爵们准备的。

    **

    比起公文,姜握一向是喜欢看简单明了的各种数据分析的。

    今岁,婉儿还刚给她提交了一份女官的成婚情况分析表——

    自有公主为皇储这明晃晃的例子在前,现在京中勋贵、官宦也多有给出色的女儿招赘的风俗。甚至已经开始蔓延到民间,不少富商也渐行此事。

    毕竟在利益面前,绝大多数人的底线还是很灵活的。

    原本给女儿招赘的人家,都是没有儿孙被迫给女M.zzwTwx.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页 [大唐]武皇第一女官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