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苏风眠。 他每次想到苏风眠,一个人失魂落魄,都感觉自己是在庸人自扰之。自讨苦吃,他想从中学着及时止损。 奈何书的内容他不太感冒,讲的是社会焦虑人群,男主有些痴狂,偏执,开篇就在精神病院待了几个星期,说话没头没脑,不讨季知非的喜欢。 但是,他通常都会看上好一会儿的读书评论。 排在前面的精选千字评论,他第一天打点开这本书时就看完了,还反复看了好几次,每次看他都笑自己也真是够闲的。 他这会儿又开始翻找最新评论,有一条倒让他手指顿在屏幕上。 “我爱你是庸人自扰。这句话和书没关系,只是特别想说”。 评论的时间是十分钟前,一个叫“游荡在风里”的书友。这人名字也好听。所有与风有关的,季知非都很喜欢。可能这就是他会喜欢苏风眠的原因。或者说,其实因果关系要反过来。 季知非尝试着回复对方一句,奈何实在没什么文采,他苦笑,自己实在是不会表达情绪,痛苦也好思念也罢,喜欢不喜欢他都不会表达。 季知非只能删掉了所有反复斟酌的文字,最后点亮了评论右上角的“心”。 他非常感谢所有软件几乎都有“点赞”这个功能。 “您收到一条点赞”。 苏风眠的手机叮咚响了一声,手机锁屏界面显示了这一句话。 只是苏风眠此刻并没有在看手机,他在厨房,守着那一锅老火粥。 玻璃锅盖里部沾满了水雾,因此看不见锅里浓稠的粥料。 老火粥一般需要煲上好几个小时,苏风眠在去医院之前就开火煲了,现在回到家发现它还差一点火候。 这样煲出来的粥虽然不大健康,但味道好,他希望叶傅轶会喜欢。 又等了几分钟,苏风眠搓搓手,把火关掉,待到粥里过稀的水分收了收,雾气凝结成水珠,冷却了一点后,他才非常具有仪式感地戴上隔热手套,揭开盖子,白茫茫的蒸汽冒出来,像仙境。 与此同时,他听到了浴室花洒洒水的声音停下来了,几秒后又传来浴室门打开的声音——叶傅轶洗完了澡。 “很香,你在做什么?”洗完澡后,叶傅轶没那么疲倦了,他擦着头发,走到厨房这边看,看见苏风眠端着一个白色的瓷碗,里面盛满了粥,里头还有煲得很滑软的肉。 “煲粥啊,你做完手术,给填填肚子补一补。”苏风眠回答,将这一碗粥小心地放在餐桌上。 叶傅轶爽朗地笑起来:“你这话说得好像是我做了手术一样。” “难道不是吗?”苏风眠疑惑地抬头看他,他没有听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