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恋爱,但自来不信爱情的。 不过在听完冷父冷母和那位初恋的故事后,她就又相信爱情了。 而他们的故事可以概括为四个字:造化弄人。 …… 吃完东西,本来冷峻准备掏手绢擦嘴巴,但他才伸手,陈思雨自然的递了手绢过来,而因为他正好一低头,她的细软的手指,碰到他嘴唇上了。 她不但没躲,又上前一步:“哎呀,没划破你的嘴唇吧。” 冷峻的嘴唇倒没被戳破,但他的心哗啦一声,仿如裂开了个大洞。 她又伸手抚了一下他的唇,在那一瞬间,冷峻有种疯狂的,近乎狂野的想法,他想吻吻她的手指。 但就在他为自己这个比最下作的流氓还荒唐的想法而暗自愧恼时,陈思雨收回了手:“还好没破。” 冷峻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镇定:“我母亲明天就会启程回国,你需要她带什么东西,最好现在告诉我,我去发电报。” 瞧这男人,可太给力了。 陈思雨用自己拙劣的苏文列了一份单子,问了一下,发现冷母懂中文,于是又连忙用中文写了一封信,注明了要问万尼亚少校索要的东西,装进信封。 冷峻拿到东西,该走了,又说:“对了,我明天不在家。” 陈思雨:“喔。” “我要去趟新乡,后天,或者大后天才能回来。”冷峻再说。 陈思雨特别想笑,因为这个身材高大,外表冷巴巴的男人的性格特别奶,他是怕她明天会去找他,才刻意告诉她自己不在家的吧。 不好让他失望,陈思雨说:“路上小心,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好。”冷峻的声音愈发的温柔了。 门关上了,门里的陈思雨实则是打了个哈欠,可冷峻听到了,却以为她是在因为他的离开而在叹气。 他继而生出一种幻想,觉得就像他父亲当年外出执行任务时,母亲总会坐在窗旁默默等待,叹气一样,陈思雨也会在家里等他,思念他的。 甚至他脑海里有画面,陈思雨就站在窗前,痴痴的等他的样子。 他还没离开,就已经归心似箭了。 …… 陈思雨美美睡了一个下午,醒来时轩昂已经回来了,还给她烧了满满一桶热水,可以洗个热水澡。 今晚有演出,虽然陈思雨不用上台,但作为编导,她必须盯台。 轩昂也得带上,因为届时排练室的钢琴可以空下来,正好让他练一下。 作品终于可以登台了,而陈思雨还在思考,准备大胆的自创一部新剧出来,此刻灵感爆棚,开心嘛,步伐就比较狂野,还把手插在裤兜里。 轩昂从幼是有家庭教养的,觉得姐姐这样不好,就说:“姐,手插裤兜,要再吹个口哨,你就是小流氓了,这样冷哥不会喜欢的,咱不这样了,好吗?” 陈思雨应声吹口哨,反问:“冷哥是谁,他喜不喜欢很重要吗,要是他不喜欢我活着,我岂不得去死?” 轩昂说:“不是那样的,但女孩子要温柔点才可爱嘛。” “我明白了,我家轩昂喜欢温柔点的女孩子。”陈思雨说。 轩昂才12,经不起这种玩笑的,男孩臊红了脸,加快步伐,进了歌舞团,已经七点半了,走廊里很昏暗,只有大剧院的方向才有灯光。 他越过走廊,拾级要去大剧院后台,才走几步,突然止步。 陈思雨也止步:“黑乎乎的,你停下来干嘛,想扮鬼吓唬我啊?” 头顶响起一声尖叫,轩昂拔腿就追:“有人推人,推人啦!” 陈思雨抬头,隐隐约约中,穿着红袄的赵晓芳尖叫着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要了命了,今晚的一二三和五场已经公告由赵晓芳跳了。 这时候摔了角儿可还行?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