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门,是剩下寥寥几盏灯笼还亮着,楚小哥没说去哪,也没说怎么走,就这么安安静静领着余初在云锦城内走着。 从街的尽头,拐进一条昏暗的巷子,只是拉开这条路的序幕。 这之后,一条小路接着一条小路,一条捷径连着一条捷径,甚至还穿过了一座废弃的宅基地,和两座古老的石板桥。 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