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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就成了他的好朋友——著名歌手程颐舟的女朋友,虽然他有些不爽,但确实有些问题想问问。

    洛岑:在吗?

    估计周末没那么忙,表妹几乎秒回——

    初初:有事儿说事儿,别老问在不在。

    洛岑:……怎么跟你哥说话呢!问你个事儿呗。

    初初:哦好,顺便先说一下我不读心不算命,心理咨询打钱再问,不然别找我。所以你是什么事?

    洛岑无微不至照顾人的能力都是小时候照顾表妹锻炼出来的,谁知道小姑娘越大越不粘哥哥,越大越喜欢呛他,少年时一腔怜爱仿佛都付之东流。

    洛岑:你有嫂子了……

    初初:终于不瞒我啦?上次见你还嘴硬。

    洛岑:上次是真的还没追到!!!

    初初:我姨妈知道她每天催得紧得儿子已经完成她的第一个梦想了吗?终于可以给她证明我哥是直的了,恭喜!

    洛岑:还没和她说呢,我就是在愁这事,到底什么时候公开比较好。

    公开,给朋友和表妹都无所谓,重要的是家人和粉丝。他们才在一起没多久,公开真的合适吗?

    可是他真的迫不及待想要在任何一个地方明目张胆地光明正大地拥抱她、亲吻她,而不是偷偷躲在角落看剧,连落款都不写就送花。

    初初:啊,你可真怂。

    洛岑:我还真比不上你。

    和表妹这个在国外呆了快十年的人不一样,他洛岑虽然看上去放浪,内心其实还是有些谨慎和保守的——之前是怕唐突佳人不敢明目张胆的表露心意,只敢每天跟她聊天逗她开心;甚至在一起后是不敢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亲吻她。

    知兄莫若妹,没等洛岑回复,表妹就发了下一条。

    初初:你总是自己考虑太多了,典型的表里不一,看上去游刃有余,内里绅士地不得了,思前想后、三思后行,生怕姑娘不开心就把你踹了,对吧?我猜如果姑娘不喜欢你抽烟,你现在已经戒烟了吧。

    洛岑:……很好,继续。

    初初:你总是在心里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恋爱是两个人的事,重要的是沟通。你一个人想这么多有什么用,为什么不去问问我小嫂子怎么想?

    表妹自从上了初中就再不叫他哥哥了,叫小嫂子倒是叫的亲。

    他哼了一声,冷漠地打字:朕知道了,退下吧。

    *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氤氲缭绕,迷雾尚未散却,几束微黄的光在很远的地方闪烁,想伸手去碰触那光源,一脚跌进雾中的空虚。

    她在迷雾中跌撞前行,在沉沉地坠落中感到一丝凉意,还有一瞬间的无助。

    林娆的脚就这么无意识中抽动了一下,手向着空气握拳,像是抓紧了个什么东西,肩膀也随之抖动,整个人就这么抽醒了。

    眼皮像是用胶水粘在一起似的,使劲眨了两下才睁开,下意识地四处晃动视线,外面看着隐约像是川林阁后院的停车处,车内橙黄的阅读灯下,洛岑正百无聊赖地看着手机。

    他应该是把驾驶座的靠背往后调了调,角度和宽度刚好够他向后微躺并伸直自己的大长腿。

    她这么睡了多久?他怎么也不叫自己?

    林娆顿时从迷糊中清醒,揉了揉眼睛,张口道:“你……”

    刚醒来声音有些沙哑,喉咙像粘着什么东西似的,她皱着眉头清了清嗓子,突然感觉脸颊有什么异样,惊恐地摸了摸……摸到了自己嘴角的口水。

    天呐……太羞耻了!

    虽然说她皮惯了,可到底还是有点……在意形象,于是飞快地擦去嘴角的痕迹。

    动静大了些,洛岑也循声偏过头。

    “醒了?”

    他放下手机把座椅调回原位,随意轻松的样子让她突然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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