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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把我老婆拉过去?

    都说做新娘的那天是最漂亮的,叶庆可也不例外,与身着笔挺西装的伍宇晨站在一起,竟然也很亮眼。

    不得不承认,伍宇晨还是帅的,一米八几的身高,不胖不瘦,站姿笔直,站在酒店门口迎客,很有明星风范。

    “别盯着放不开,你老公到时候会比他更帅。”贺博远捏了捏莫晓萱的手说。

    “那是必须的。”莫晓萱笑。只是转头就想到,杨冰凌妈妈提出的要求:在杨冰凌生孩子之前,贺博远不能举行婚礼,我女儿做这么大牺牲,这个要求你们必须满足。

    哎,自己的婚礼还不知什么时候举行呢?贺博远还让自己赶快怀孕,难不成到时候大着肚子举行婚礼?

    不行,自己也要做一个美丽的新娘。

    这时候还没流行司仪什么的,所以婚宴很简单,等客人差不多齐全了,开桌吃饭就行。而且他们已经在伍宇晨的村里举行过婚宴,现在在县城的婚宴,参加的只是双方的同事和同学,朋友。

    “不好意思,莫晓萱,我们抢在你们所有人之前结婚了。”叶庆可端着酒杯,与伍宇晨一桌桌敬酒,到了他们这边,说了这番话,有点开玩笑,也有点骄傲。

    “其实我们早就结婚了,领证了,只是没举行婚礼而已。”贺博远揽着莫晓萱,举杯敬他们,“祝你们幸福长长久久。”

    “啊?”这周围坐的都是双方当年的大学同学,莫晓萱当年这名字在学校里如雷贯耳,贺博远同样也是无人不知。

    只是他们真的在一起了?竟然早就领证了?这样的人物怎么如此低调?

    莫晓萱的其他同学闹起来:“不行不行,你们怎么可以省了我们的酒?”

    “现在比较忙,等有时间了,再举办婚礼。放心,不会省的,即使我们要省,我爸妈都不答应的。”莫晓萱说。

    他们真在一起了?本来正在敬酒的伍宇晨,心情立刻不好起来,本来自己一直肖想莫晓萱,可她一直眼睛长在头顶,看不上自己,自己为了气她,才与叶庆可在一起,没想到后来弄巧成真了。自己一直等着看莫晓萱的笑话,看她眼睛太高,将来有一天孤老终生。只是她竟然真嫁给了贺博远?

    那个男的不是早就有女朋友了吗?据说还很优秀,还很厉害的,莫晓萱真能斗得过她?不会是做这个男人的小三吧?要不然怎么不举行婚礼?还骗我们说领证了,没举行婚礼而已。

    婚礼当场的其他所有人都信了,连叶庆可也深信不疑,唯独伍宇晨,坚决不肯承认。

    不过当场他也没说出来,毕竟也算是职场中人了,像陈丽萍那么不经大脑的就说话,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婚礼过后,他还是跟叶庆可质疑了,而且还故作有意无意地把这消息在村里透露了出去。他知道马上这消息就会传到莫晓萱父母的耳朵里,不用几天,她是正房还是小三的事就会水落石出。

    伍宇晨很得意,让你眼睛长在头顶上,从不正眼看我,这就是贪慕虚荣的下场。

    叶庆可倒不太相信:“你太小看莫晓萱了,大学四年,一开始我也看不上她,但是我发现她几乎没有做不成的事,既然贺博远能当着这么多人面前说出来,那一定是真的。”

    “切,我不信,他之所以说出来,还不是为了给莫晓萱一个面子。”伍宇晨摇头。

    “不,要不是真的,他这次完全可以选择不出现。”叶庆可分析说。

    “我们打个赌吧,我坚信我能赢。”伍宇晨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

    第270章 谣言

    “没什么可赌的,他们过得是他们的日子,我们过得是我们的日子。”叶庆可跟伍宇晨回到县城,现在也开始后悔了,后悔的倒不是嫁了伍宇晨这个乡下人,其实伍宇晨的老爸虽说只是个村长,可他当的是改革开放过后的一个发达小镇上的村长,油水足得难以想象,家庭经济条件甚至比城市的中等家庭还好。

    只是伍宇晨,在这个小县城的政府办公室,整天无所事事,也不追求上进,日子过得沉闷而单调。

    叶庆可在国资律师事务所,本来觉得还可以,可是与上海的那些同学一比,差距就大了,所以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还是回去,回上海去做律师。

    真是烦人。

    当初自己找了伍宇晨,是怎么看怎么满意,为的就是能从莫晓萱手里把她喜欢的抢过来,给她个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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