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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第二日。

    秦誉吩咐的了封信带头查铃兰井中溺水之事。萧袭月也并不多担心,因与昌宜侯周宇约在了未时相见,是以这日吃了午膳后,便与白靖宇一道,在剑风、杨霸山等四高手的护送下,前往花朝楼赴约。

    无命等人护着院子,加之秦誉今日在府上,萧袭月倒是不甚担心。颜暮秋有异,自然也“留守”在府上。

    马车轮子轱辘轱辘,碾碎了一地的雪花儿。还有不到二十日就过年了。街上叫卖年货的小贩吆喝着,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萧袭月下马车来。白靖宇一身白布衣,与雪地融为一体,真似个雪花儿一样纯白的男人,好在他的头发还是乌黑的,松松散散地披在后背上。

    花朝楼人比往常多,因着快过年了,来此团聚吃酒的亲朋好友不少。顶上两层是雅座,不再招待宴席,只喝茶、煮酒,虽然只是如此,但那费用却是比楼下的还贵!当然嘛,能来这儿喝酒谈事儿的,都是平京里的贵族。

    萧袭月与白靖宇到时,那大窗前背对他们站着个穿白狐裘锦袍、束着青玉冠的男人,很高,但身形比之秦誉却没有他那般精壮,略显得有些单薄。从这角度看去,恰好能看见那巨大的窗棂好似一幅画卷的框,将平京挨挨挤挤的薄雪屋顶,都框入其中。而这白狐裘锦袍的男人,似乎将将从那画中走出来,孑然的背影有一种凄凉的美。

    “让侯爷久等了。”

    萧袭月礼貌出声。虽然旁人都骂周宇杀人不眨眼、泯灭人性,但,她看见了他的善良。或许他有苦衷。若不是他上次送来那副画卷,只怕她也无法及时告知秦誉那二十万大军的阴谋……

    周宇闻声转头来,五官还是那五官,只是坚毅、冷漠了许多,眼睛似千年化不去的寒冰。他抬袖指了指旁边精致的雕花儿座椅:“未曾多久,周某也刚到。萧娘娘,白公子,请——”

    萧袭月也是被周宇的眼神冻了冻——这种冷漠,是一种人心的冰冷,而不是秦誉那种与生俱来的性格。“心灰意冷”,萧袭月脑子里一下冒出这四个字来。

    白靖宇到底是书香门第养大的贵公子,有着一股绵柔的公子气,虽然也有一种清冷,却和周宇这种经历太多之后的漠然不同。他,确实受了太多的异样目光,和曲折。萧袭月感觉,周宇变了许多,变得……没有生气。

    “久仰侯爷大名,上回一见甚是匆匆,未能好好相聚畅谈。今日侯爷肯百忙之间抽出时间来赴约,白某感激不尽。”白靖宇说话十分客气,举止有一股前大学士白承业的儒雅风范。

    周宇却未抬眼皮,自斟了一杯酒。“凡人而已,让出身富贵的前大学士之独子这般看重,真是周某的荣幸!”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儿……讽刺和自嘲?萧袭月忽然觉得周宇对白靖宇话中有些别样的刺儿。他不是会故意与人找碴的人啊……

    白靖宇略有些尴尬,萧袭月忙打圆场,幸好周宇还算是给她面子,说话都客客气气的,顾得很周全。白靖宇也插-进来谈了一番。周宇没再刁难。

    萧袭月忽然想起第一次在天龙峡上见周宇时,他怀里抱着只小白狐。“侯爷那只白狐而今当是长大了,不知何时能再得一见?”萧袭月为下次见面打下铺垫,一想起方才他孑然一身站在那儿看风景,她便有些心疼他的孤单。

    周宇顿了一顿,平静叙述道:“已经死了。年初的时候。”

    “……啊,那,实在有些可惜了。”本来宠物死了也不算太大的事,可是萧袭月看见了他一闪而逝的黯然。一个孤身之人养宠物,多半是种寄托。可是这唯一陪在他身侧的东西,也不在。

    “方才来的路上,我倒是看见了有一小贩在卖狐狸,虽然是棕色的,不如白狐好看,但也是十分可爱。若侯爷喜欢,也可以再买一只。”白靖宇提议道。

    萧袭月忙应声:“对,再买一只未尝不可。咱们还是快些去看看,免得被人买走了。”

    周宇眸子里终于多了丝亮色。“好,若是有缘,它还在,便带它走吧。”

    棕色的狐狸是土狐狸,在平京里多半是被养大了剥皮做衣裳的,买它走,也算救了一条性命。周宇如是想着,却听萧袭月道——

    “棕色的是土狐狸,被人养大了便要剥皮,甚是可怜。问问那小贩有没有多的,咱们一人买一只,就当年底积善行德了。”

    周宇愣了愣,听着自己的话被别人口里说出来,有些触动。他望着萧袭月的炽热眼神,恰好被白靖宇看见……

    街上行人依旧不少,只是都搓手搓脸的、冻得厉害。打补丁的人比往年都多,期间不乏有饿得面黄肌瘦的人。方才在马车上看得匆忙,只觉得人多热闹,现在走在行人中才注意到这些。百姓生活不如往年了。朝廷动荡,陈太后为了打压不服的声音,防止□□,各项规定都施行得很严苛,不利于百姓生存。不过,这仅仅是开始,一旦她真的登基成了女皇帝,以她的手段和风格,只怕会有一轮新的酷刑施行下来!

    “狐狸还在!”白M.ZZw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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