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这般成就已经很是惊人了。”柴氏接道,“我知道,你们心中定是热血沸腾着呢,还想前往河西罢?” 谢琰回道:“依胡商们所言,河西的马贼其实更为猖獗。更有西突厥人、吐谷浑人、铁勒诸部等假扮马贼,劫掠商队货物充作军资之用。孙儿们觉得,与他们周旋,必定更能获益良多。而且,河西地带位置紧要,其附近大漠的舆图也颇为稀少,我们想绘制出来。” 柴氏略作思索:“河西迟早都必须去,但并非眼下之事。” 李和颔首:“你们祖母说得是。此番磨练已经足够,接下来是时候让你们学战阵了。千人万人之战,只有结阵方可集全军之力御敌。若学了战阵,说不得河西那些假作马贼的胡人便正好给你们好生磨合磨合。” 听了他的话,孙夏尚且懵懂不知,谢琰却是惊喜得很:“祖父——” “祖父所提的战阵,可是卫公(李靖)的征战行兵之法?”原来却是有人比他更为急切,匆匆地自外而入,打断了他的话。 “阿玉……”谢琰循声望去,微微一怔。 在他记忆中,李遐玉仍是那位英姿勃发的俊秀少年郎,言语行为之间坦然大方——或许更早之前的她,亦是当初风雪之中偶遇的模样,年纪幼小却性情坚韧。只是,无论哪一种形象,都与寻常那些小娘子大相径庭。 然而,眼前出现的,却是一位姿容精致、身量高挑的小少女。只见她梳着双环髻,插戴着白玉兰花步摇、金珠攒红宝石钗朵,鬓角附近簪了一朵单瓣火红芍药,衬得她的脸庞越发娇美。一身六幅及胸石榴裙、樱草色夹缬花鸟穿枝纹半臂,穿在寻常人身上或许只是色泽艳丽越显娇媚,她却将这身衣衫穿出了火一般的鲜艳夺目之感,更有种凛然之气蕴含其中——足以令人见之忘俗,无法移开目光。 “阿兄、大兄。”李遐玉朝着他们行了一礼。因感觉到柴氏的目光,她下意识地将小郎君惯用的叉手礼,改成了小娘子的拜礼。虽已经许久不曾行拜礼,但她的身体却仿佛自有灵性,举止如行云流水,赏心悦目之极。 谢琰定了定神,刚要赞几句她今日的穿着打扮,旁边孙夏已经忍不住道:“阿玉,想不到你换回小娘子的衣装,居然这般好看。以往我们见过的那些小娘子,就算头上插满了首饰,我也不想再看第二眼。但是……阿玉却让我忍不住总想看下去。”他此言多少有些唐突,但因性情一贯直率得很,柴氏与李遐玉反应都十分平淡。 谢琰心里却隐约有些不悦,但也并未多言,只是跟着道:“许久不见阿玉着红妆,果然也很适合。穿男装时,是个俊俏的小郎君;着女妆时,却是个貌美的小娘子。阿玉果然无论如何淡妆浓抹,都十分相宜。” 听了他的夸赞,李遐玉禁不住抚了抚鬓边鲜艳欲滴的芍药:“我……还有些不习惯。” 因她生得高挑,柴氏与孙秋娘给她做的衣衫,已经颇似那些个十三四岁的小娘子了。裙摆宽大,衣饰精美,让习惯了胡服或“丈夫衣”的她总觉得束手束脚。然而,她心里觉得不习惯,身体却似自然而然地适应了这些衣饰。如她想象中那般踩住裙角之类的种种意外都均未发生,反而让柴氏十分满意——居然过了这么多年,她都尚未忘记她教过的诸般礼仪,足可见幼时学得极为用心。 “谢家阿兄说得不错,阿姊穿什么都好看!”作为她的脑残粉,孙秋娘自然只有更热烈地赞美,“而且,尤其适合鲜艳的色泽!” 柴氏也笑道:“这身打扮确实不错,过两天就要举行除服之礼,也不必拘泥了。”她让李遐玉、孙秋娘都到她身边坐下,接着问:“你们俩去了园子里,可选好了除服礼那日要簪的花?咱们家的芍药都是单瓣,不太合适。牡丹这般金贵的花也不曾种过……” 李遐玉只想接着说方才的战阵之事,哪知道柴氏、李和以及谢琰却都不再提起半个字了。于是,她也只得顺着柴氏的话答道:“角落里倒是有一丛杜鹃开了,看着也很是不错。” 孙秋娘亦是快言快语道:“咱们家的园子泰半都种了菜,若是摘些胡瓜(黄瓜)花,倒也新奇得很呢。” 柴氏绷不住笑了:“谁家会将胡瓜花插戴在头上?”说罢,她横了李和一眼:“说来也都怨你们祖父。如今没有空闲侍弄那菜园子,居然也不愿索性拔了个干净。咱们家的孙女眼见着便长大了,连寻朵花簪戴都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