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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节


法挽回的余地,以后再说吧。

    话毕,我就关上了房门,并在屋内对梅花说道:你也尽早休息吧。

    翌日,我徘徊在院子里,不停的踱步,七年前我种下的一棵梧桐树,如今已枝繁叶茂,我抬头从树叶缝隙中朝着苍穹看去,良久后叹了口气。

    刺杀千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唯一能够百分之百得手的计划。也就只有取出那把svd狙击枪了。

    唯有狙击枪,才能不暴漏我的情况下,杀掉这个千户。

    我的枪法不算很好,但也不差,毕竟西装大叔曾经教过我很多,其次73号也教过我一些狙击枪的知识和理论,狙杀一个千户,应该不是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就是去哪里找这个女子?

    因为千户爱美女,贪财好色,所以找男人的成功性不会太大。而我做事,追求的就是一个稳字。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必要斩杀对方。

    梅花见我在院子里走了一下午。就端了一杯清茶走了出来,递给了我。她站在我身边,也不说话,就这么呆呆的望着我。低央贞号。

    我说:坐下来歇一会吧。

    梅花摇了摇头,但却没说话。

    我说:以前来不及告诉你,现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讲,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你听不懂我所说的东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点。

    “哪一点?”梅花赶紧问我。

    “我终究是要离开的。”就这简单的一句话,再次让气氛陷入沉闷之中,我低下头。浅唱了一口清茶,点头说:嗯,这七年来还是只习惯喝你为我泡的茶。

    说真心话,这七年里,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样,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大家地位平等的社会里,所以我很不习惯。

    可我越是不让梅花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伤心,认为我觉得她没用。

    后来我仔细想想,一个时代所处的大环境,单凭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来到这个时代,就得顺应这个时代的规律。

    “公子,这一次就让我帮你吧,好吗?”梅花轻声问我。

    我摇头,说:能当上锦衣卫千户的,岂能是凡人?这种事太冒险,我还是再找一个人吧。

    梅花说:那公子找谁?

    这话给我问住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停顿了片刻后,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去烟花之地寻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额回报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杀的对象是锦衣卫千户的话,恐怕就没人敢接这个任务了,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诛杀九族的。敢杀锦衣卫?这是对皇权的藐视。

    现在文刀凌云已经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给救走了,几年之后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须要在他彻底成长起来之前干掉他,所以我要借助皇权,借助锦衣卫的力量,可以说,我越早成为锦衣卫,就越好!

    我对梅花说:我先回老家一趟,取点东西,你这几日就在家里等着我,不要出外走动,等我回来。

    梅花说: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说:这一趟路途遥远,会很辛苦的。

    梅花说:那我也愿意跟着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让梅花一个人留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安全,这就点头,说:那就一起走。

    我这个人,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办事急,当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

    掐算了一下时间,按照这个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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