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题要放在平日议论起来,陆组长肯定又要摇头晃脑地搬出一大堆心灵鸡汤,用光鲜亮丽但一点都不实用的理想和追求,来包装这年头被人们嗤之以鼻的善良。 善良有时候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执拗。 而这人身无长物,骨子里的固执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林谙歪着头,趁对方睡着,肆无忌惮地端详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陆惊风的皮相是温和谦逊的,骨相却骗不了人,下颌颧骨满是锋利的棱角,一点都不圆滑,就跟他的真实性格一样,不肯放下身段逐名趋利,也不思变通。 家里其实每层都有客房,茅楹只是占了其中一间,剩下还有两间,当时林谙把人抱回了自己卧室,林天罡给看完之后苏媛本来提出要把他挪到客房,被林谙以伤员最好好生休养少移动为由拒绝了。林谙也说不出当时是存了怎样隐秘的私心,现在想起来,他可能就……就只是想这样近距离地,多看看陆惊风而已。 但是就这一点小小的心愿,也很奇怪,很不同寻常。 刚开始,他纯粹是因为发现陆惊风就是当年救他的那个“叔叔”而油然而生亲切感,当然这只是他以为的,他根本分不清各种情感之间的差别。他在懵懂癫狂的年纪就开始以这个人为标杆,长达十数年地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而刻苦努力,那时候他把陆惊风当成一个英雄虔诚地供奉在心底的庙宇,就像奥特曼一样,没想过要去打听或者刻意接近,只想遥遥祝福默默崇拜。 但突然有一天,命运让他们偶然重逢了。他才发现英雄也有低谷和末路,在情感和世俗的泥路上翻滚打挺,沾染一身肮脏的尘土,变得能力有限,进退维谷。古怪的是,这一发现却让林谙卑鄙地感到欣喜,原来英雄并非总是餐葩饮露高高在上,他也浑身烟火气栩栩如生,他也为生计发愁为理想奔波,他其实……离得如此之近,伸出手就可以随意触摸。 真的触摸之后,他的欣喜又悄然无息地转化成心疼,英雄还是那个英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经历过彷徨或踟蹰,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顺手从坑底捞人,始终如一。 于是跟着走了一段,偶然间细看了一下眉眼,才后知后觉自己对英雄的情结似乎有点串了味。 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着,陆惊风整个人都离被子远远的,可是室内温度调得低,他又刚刚负伤。林谙想了想,还是爬跪到床上,伸手捞过另一侧的被子,给他盖上,掖被角的时候,手不小心触到陆惊风的胳膊,像是被火舌燎了一下,被烫了,手就条件反射地猛地缩回。 陆惊风的体温高得骇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绮念一下子烟消云散,林谙连忙摸了摸陆惊风的额头,一摸不得了,简直跟火炉似的。这会儿也不在乎避不避嫌了,脸上、手上、脖子,甚至连脚底板都摸了一遍,惊觉这人竟然全身都是滚烫的,像是刚被从沸腾的油锅里捞出来。 再去看他的脸,瞧不见一点汗珠的影子,只是两边脸颊上各飞出一抹艳丽的红霞,衬着白皙的皮肤,火烧云一般。 “陆惊风。”他压低嗓音尝试着唤了一声,轻轻拍了拍陆惊风的脸颊,“醒醒陆惊风,你像是发烧了。” 陆惊风很困,困得掀不开眼皮,挣扎了几回也没能成功睁眼,但他意识还很清楚,知道是林谙在唤他,索性就闭着眼与他对话,“今天几号了?” 发烧了为什么要问几号?莫不是烧糊涂了?林谙的眉头拢成一团,心下焦急:“过了零点就是十五号了。不行,烧得太厉害了,你躺会儿,我去给你拿退烧药。” 把人放下刚要直起腰,陆惊风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眼皮总算撩开一条只能透进光的细缝:“我没发烧。” “你是已经烧得失去温度感应能力了吗?”林谙反手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背贴上自己的脸,“你自己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已经不能用发烧来定义了,更像是起了火,能煎荷包蛋,两分钟全熟。” 林谙体质阴寒,比一般人体温都低,这会儿对处于烈火地狱中的陆惊风来说,简直是避暑纳凉的风水宝地,他心念一动,受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