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洺当然不知道,卓雨其实一点都不好哄,只是因为对象是他,所以才会一而再的退让。 * 翌日。 下班后,宫洺特意返回公寓捎上卓雨,前去琴行挑选了一把称手的小提琴,跟着又买了几本曲谱,这才返回家中。 见回来后,卓雨不止一遍的抚摸过琴盒,一贯骄傲的眼神里,居然充满着敬畏,宫洺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太神奇了,不学无术的人居然也会有这么认真的时候。 吃完晚饭后,在宫洺好奇的注视中,卓雨将琴盒打开,露出里面的小提琴来。 “真好看。”卓雨盯着它说。 宫洺却觉得万千小提琴,在他眼里都是一个样,没什么好看不好看的,可能这就是专业与业余的区别吧。 “我从小学开始就被我爸逼着练小提琴,他说练这个可以修炼一个人的气质,练好了以后没准还能被乐队吸收进去,成为一名艺术家,但是学琴对我来说真的太枯燥了,我无数次的想要放弃,每当这个时候,我爸就会花样百出的诱惑我继续学下去,很多年以后,我发现对我来说,学琴并没有什么卵用,我不是天才,所以成不了帕尔曼,甚至还以低分进了一所野鸡艺校,继续在那‘千锤百炼’自己的琴艺,说实话,我不喜欢小提琴,但它又是除了亲人外,陪伴我最久的东西,而且我也确实靠着它,在亲戚朋友面前刷足了存在感,所以后来我也想开了,成不了天才没关系,这个世界上,不会拉小提琴的多了去了,我至少还能露一手呢。” 卓雨三言两语间,便将小提琴和琴弓分别取了出来,左手持琴,右手握弓,将琴拿起来放在左肩上后,用下颌和左肩将琴夹住,随后将琴弓搭在琴弦上…… 卓雨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做下来,顿时让宫洺有种身处音乐会的错觉,只是这场音乐会,是属于一个人的独奏。 曲谱早已用谱架架了起来,正巧卓雨今天穿了一条黑色长裙,看上去是那样的高贵典雅,除去她那双留疤的手外,一切完美! 当一串宛转悠扬的音符从卓雨指尖飘出来时,宫洺不禁有些恍惚,他虽然不懂小提琴,但不代表他没有欣赏能力。 相反,从小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他,比普通人更懂得鉴赏,他可以负责任的说,卓雨拉小提琴的技术不说天才级别,但也足以称得上是炉火纯青! 这样想来,她之所以读了个野鸡大学,恐怕不是琴艺的问题,而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考分数太低了。 表演到曲目的高潮时,卓雨突然闭上了眼睛,全身心的投入进去。 宫洺再次吃了一惊,卓雨竟然不看曲谱都能演绎,可见早已将它背得滚瓜烂熟! 他第一次用“仰望”的眼神看着卓雨,心想如果舞台能大点,再大点,她是不是就能绽放出更绚丽的色彩?! 但下一秒,那双毫无美感的手忽然闯入他的眼帘,令他的眉心一揪,第一次生出了想要将其上的疤彻底抹去的念头! 正当他为此感到心神不宁的时候,激荡的高潮很快过去,又变回了之前的悠扬婉转,宫洺发现自己的心情跟着变得轻松欢快了起来,不禁以更加震惊的目光望向卓雨。 少顷,一曲毕。 卓雨睁开那双泛着激动和过瘾的眼眸,将琴和弓放下,冲场中唯一的观众——宫洺,行了个绝对标准的谢幕礼。 宫洺看着她,心情介乎于惊艳和可惜之间。 卓雨等了几秒,不见他评价一二,不由主动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宫洺献以热烈的掌声,一切尽在不言中。 “噗。”卓雨伸手戳了戳他的脸,笑问:“干嘛一副感慨万千的表情啊,好像我做了一件多了不起的事情一样。” “你确实了不起。”宫洺发自内心的说。M.zzwT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