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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番外四一恨思远(下)

    “宋思远究竟是个什么人呢?我一直也没看清楚,我自知对他的爱过于浅薄,不够深刻,所以穷此一生,都总在从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着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机叵测,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点从容;

    宋致宁像他,纨绔皮囊,心肠清冷,可惜论及手段,宋致宁是幼儿园刚毕业,宋思远已经荣晋博士后,段数实在差得太远。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每个人都有点像他,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他。

    我是因为遗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旧觉得值得。

    别人有别人的爱法,这就是我的爱法,辜负也好,浪费也罢,这是我爱一个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写于忏悔书。”

    宋思远死在洛一珩刚满二十三岁的那个秋天。

    死时疑似被枪杀,却因为车祸引发的剧烈爆炸,一切痕迹消失殆尽,据传凶手也死于那场大爆炸中,尸骨无存。

    这场惨祸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无外乎是因为宋思远的死,无需任何股权优先转让协议,根据他死前立下的遗嘱,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产股份尽数归于宋笙手中。

    关键少数的绝地反击,让这位无人看好、蛰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达死后,一举拿下恒成地产的大头,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股权人。

    效率奇高,高得让人侧目,又难以说明,怕引来一身腥。

    为此,这案件倒还被顶上过几天热搜,可惜无数的阴谋论来了又去,最终还是被一个个限流压下,无人再讨论。

    葬礼那天,或许是为了减少外界讨论,守卫还尤其森严。

    洛一珩赶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场。

    他身份上够不着宋家的门槛,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与一众非富即贵的豪门贵胄走过那盖着黑布的玻璃棺——原本应当是透明的,可据说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碍观瞻,也就这样遮着,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许还能更体面些。

    由始至终,人们对于洛一珩和宋思远的关系,不过还停留在最开始那场酒后乌龙,抑或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方面追求,就连这,也只是圈子里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远死,洛一珩与一群前来送别的男男女女,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面无表情绕过那玻璃棺,放下鲜花,一颗眼泪都没流的时候,大家也不觉得有多诧异。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爱也好,憎恨也罢,还有遗憾,有愤怒,有无以言表的哀恸。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进最深的柜子里,把有关宋思远的痕迹层层清除,把最后联系的手机也焚化销毁的时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独自能体味的角落。

    毕竟,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和宋思远的瓜葛,绝不会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对宋思远下手,当然会不吝对自己赶尽杀绝——而他还得帮宋思远看着,看着宋家是怎么自食其果,怎么互相残杀,他不能就这么栽了。

    “喂,你还好吧?”

    葬礼现场,只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抬起头,看着那张酷似宋思远,却又多了几分轻佻勾人的脸。

    那正是后来,故事里被他阴过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头。

    当然,彼时的宋致宁,尚且还只是一个为家中亲人过世而微红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们同岁,宋致宁大了他三个月而已。

    看了许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没事,……三少。”

    从葬礼现场回到家,洛一珩脱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装,漫无目的地,他在家里游荡,吃着饭,洗完澡,孤零零地看着电视,来回摁着那几个播放着娱乐节目的频道。

    脑子里想的却是和那些欢声笑语全然无关的琐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没有靠山的所谓表面光鲜,永远无法和单纯权力的一手遮天对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个人,一个能被利用的,足够强大的,一个……最好是一个……

    像宋思远一样,或者比宋思远还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电视的荧光投射在他脸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灯却全是黑的。

    ——宋思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开灯,有时候却总是看着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因此他早也习惯了不开灯。

    习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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