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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喜把女儿嫁过来。

    叶家人每天吃完饭,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坐在“气派”的院子里闲聊,叶舒华和王翠芬收工回家时,他们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院子里休息了。

    食堂的工作是要比其他地方轻松,唯一不好的就是队里都收工、打了饭回家边吃边休息,在食堂干活的却还要忙着收拾东西,至少比人家晚半个小时才能收工。

    也是因为这样,叶舒华他们在开饭前就提前吃好了,热腾腾刚出锅的饭菜,不用回来吃剩菜。

    可惜不管是刚出锅还是剩饭剩菜,味道都不怎么样= =

    叶舒华心情好,进了院子也主动跟大家打招呼,“爹,大哥二哥,大嫂二嫂。”

    说着还逗了逗她大嫂怀里的小胖子。

    在叶舒华心里,这个世界的大嫂是不怎么滴,但她的大胖侄子还是很有前途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她天赋异禀,人家说有奶就是娘,这小子每次见了她却连喂奶的娘都不要了。

    这会儿被最喜欢的小姑姑捏了脸,小胖果然在妈妈怀里挣扎、朝着小姑姑的方向扑腾了,惹得在场大人欢笑不断。

    叶舒华对小孩的耐心向来不多,不过今天心情好,可以抱一抱,正想伸手,搬了个凳子坐在屋檐下装文化人的叶队长却突然朝她招手:“小妹,过来帮我写点东西。”

    “叶小妹”顿时垮下了脸,不是因为嫌弃这个名字太乡土,而是叶队长的话让她想起自己犯下的蠢。

    上辈子叶舒华是标准的九零后,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们都对那个特殊年代讳莫如深,不愿多谈,她自己也没兴趣深入了解,于是一直就想当然的以为字面上的“大锅饭”时期,就跟动荡的那些年一样漫长。

    所以在刚大队长赶下床、只能跟着王翠芬同志来食堂工作的时候,叶舒华简直生无可恋,她以为自己要在食堂干三五年之久——印象中是77年恢复的高考,标志着某某时期的结束,叶舒华认为大锅饭的解散应该也是那个时间。

    当时只在食堂干一天,叶舒华就已经累成狗了,日复一日地干上四五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崩溃,还不如去死一死。

    就在叶舒华怀疑人生的时候,“伟大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过来支招,暗示她家里真正做主的人是她父亲,要让队长父亲对她满意了喜欢了,日子才好过云云。后来叶舒华才知道,王翠芬同志让她去讨好队长父亲,跟她理解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但在当时,她真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了。

    叶队长不但在家里当家做主,说夸张点他就是整个大队的“土皇帝”啊,只要把他哄高兴,换个轻松自在蹭工分的工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别指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能有多少高尚情操,叶舒华一点不觉得开后门是多大的事,就看队长父亲愿不愿意为她破例而已。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m.ZzW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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