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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句话可以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寒意。

    留下烂命驹在门口发呆,宋天耀搂着妹妹的肩膀,把对方推进了房间,房间里,自己老豆正帮母亲拍打后背透气,赵美珍半睁着眼,长长的喘着气,虚弱的自言自语:“这下扑街了,阿耀当街捅伤人,就算警察不追究,华哥也不会放过他我的阿耀点会命这么苦,警察冇的做,现在又惹了那些社团”

    宋天耀拉了把跛腿椅子坐到床前,用手在自己老妈面前晃了晃:“喂,老妈,我还在,差佬都已经走了,外面福义兴的人也都已经被解决掉,差佬临走时都讲过,是华哥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然后被李老实的刀插中,不关我事。”

    “啊?”赵美珍本来半睁不眯的双眼顿时一下瞪圆,并且闪过了神采,看向面前西装笔挺干干净净的儿子:“你说什么?”

    “差佬收了四百块,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华哥的人也被阿业的大佬砍伤,从头到尾,不关我事。”宋天耀又对着自己老妈重复了一遍。

    他对自己妹妹和自己父亲的印象很一般,妹妹宋雯雯是小女儿,平日被父母和自己宠的多一些,虽然出身木屋区,但是性格有些刁蛮,不讨喜,至于自己父亲,老实人一个,为人本分窝囊,典型的小市民心理,见到便宜就想凑过去,见到麻烦就被吓坏,毫无男人担当。

    只有自己这位彪悍的老妈,才是这个家庭之前真正的支柱,这些年东撑西挡,应付着自己这个家不倒架,并且把一对儿女努力养大,虽然带着市侩和穷人的狡猾,但是本性并不坏,在木屋区也算是热心肠,经常帮街坊出头,不然宋天耀考警校的三千块,也不会这么快就被她凑齐,这是一个没有被贫困和艰难压垮的女人,不值得被称颂,也谈不上伟大,但是至少值得宋天耀这个儿子尊重对保留对她应有的孝顺。

    第三十三章 还钱!

    “真的?”赵美珍不确定再次追问了一句。

    宋天耀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笑笑:“如果是假的,现在我不是早就该被华哥的人砍死了咩?”

    说着话,宋天耀取出钱包打开,从里面取出那三千块港币现钞对自己老妈眼前晃了晃:“三千块,一分不少,不用再担心,你儿子既然昨天对你说能拿到钱,就一定能拿到。”

    “不会是你自己画的吧,欺负你老妈没见过一千块的港币长成什么样?”赵美珍看到现金,精神更是又恢复了几分,彪悍的甩了一下手臂,把身后正帮她捶背的宋春良甩到一边,自己抓起宋天耀手里的三千块,翻来覆去的打量着说道。

    木屋区的人,五百块港币见到的都少,更不用说一千块,木屋穷人家里的存款都是零钱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而且也不懂得要把钱存在银行或者在银行换成整钞,没见到一千块面额的港币很正常。

    “哪里来的?”赵美珍把钱紧紧握在手心,看向自己儿子问道:“你昨晚一夜未返家,今天居然换了新衣服?该不会是去和人一起打劫去了吧?”

    “不会,打劫那种冇前途的事你的仔是不屑去做的,我现在是做秘书,月薪两百三十块,这些钱是提前预支的薪水。”宋天耀完全没有不耐烦,把自己如何成为褚孝信秘书的事对自己老妈说了一遍,包括最初那三千块的问题,也如实说了出来。

    “你是说,你拿着借来的三千块,一晚就全部花光?”宋春良听到宋天耀说他拿着钱去陆羽茶楼,让吴金良帮忙拿钱招待褚孝信,去太白海鲜舫请客,去丽池花园喝酒,眼皮都跳了跳。

    陆羽茶楼,太白海鲜舫,丽池花园,这些都是人们嘴里常常说起的字眼,但是对木屋区的人而言,他们没有勇气朝那些地方迈出哪怕一步,甚至经过时多看一眼,都唯恐对方会收钱。

    “收声!赶紧去煮饭!老娘肚子饿了!”赵美珍此时已经彻底恢复过来,精神十足的在床上坐直身体,不耐烦的瞪了宋春良一眼说道:“老娘刚刚在门外顶着黑心华,你都不懂帮我推一下?去煮饭!花就花掉!三千块换一个褚家秘书,值得!”

    宋春良乖乖下地,跑去淘米准备煮粥,不过一边淘米,还一边竖起耳朵听宋天耀与赵美珍的对话。

    赵美珍对宋天耀眼睛放光的说道:“然后你请褚少爷食饭,他就请你做秘书?褚家的秘书,三千块都花掉也不要紧!比做差佬还要威风!”

    “哥,你都没有念过书,最多就是小时候同爷爷学过写字,怎么给人做秘书?”宋雯雯在旁边一直站着,此时听到自己哥哥居然成了潮丰商会会长公子的秘书,忍不住插口问了一句。

    她在茶楼见过那些有钱人的秘书,全都是各个名门书院走出来的年轻人,西装笔挺,戴着金丝眼镜,张嘴就能熟练的讲英文,走路时恨不得下巴仰到天上去,自己哥哥这种木屋区的青年,居然也成了那种人?

    “滚阁楼去!你哥是整个木屋区识字最多,怎么不够格做秘书!乌鸦嘴!”

    听到女儿怀疑,宋天耀还没什么反应,赵美珍已经瞪M.ZZw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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