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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那种体验一遍写文的感觉,以及完成一本文的成就感,都是快乐的。哪怕会被人认为不务正业,会被许多所谓的有学识的人瞧不起,可是我一直记得一句话:时间是最好的写手。

    一开始的挫折与所有的灰暗,一开始我也只能算是小透明一个,可是也不知是哪来的信念,倒不怕自己一直透明下去,就怕自己没那个耐心跟随时间去见证自己的成功。

    你别看我喜欢写虐心的小说,其实每写一本小说的时候,我都会把自己代入角色里面,然后用自己的构思与文笔去塑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剧情。

    我凭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朝自己的梦想迈进,现在也终于慢慢的得到更多的人认可!然后还遇见了你!算起来,也是跟小说有关啊,要不是我要去小镇找灵感,也不会遇见你,你也不会知道我,你说,我这算不算事业爱情两丰收呀?”

    清橙靠在他的怀里,笑容恬淡,眼眸明媚,此刻的她,好似浑身都在发光,吸引着他的目光,墨辰没有说话,只是眼里盈满了柔和的情感,听她轻柔的声音继续缓缓的说着:“初见你时,觉得你是那种干净,疏离,甚至有些冷漠和薄情的人,可是你又是真的很好看,就多了些淡雅飘逸的感觉。我想我大概这辈子都无法忘记,那一日阳光正好,你穿着一件我最爱的白色毛衣,在江南古巷里缓步而来,如同自一幅水墨画中淡出的人物一般,雅致矜贵,姿容清绝……

    这段时间,我总在想,自己有好多好多缺点,比如,生气的时候不爱理人,还很孩子气,但是呢,我又不会生气生太久,也许晚上睡一觉,第二天我就不生气了;还有啊,我还很固执,比如我想要吃一样的东西的时候,即使再晚我也一定要吃到,不然我睡都睡不好;我还很霸道,我是绝无法容忍你跟别的女人亲近的……

    可是你吧,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一如既往的宠着我,然后,我就在想,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你说,你喜欢我什么?”

    清橙挺起上身凑到他耳边,一贯娇软的声音像是格外郑重,又像是开玩笑一样轻声开口。

    墨辰将她散落下来的发丝顺到耳后,凝视着她,突然抚上她的脸颊,凑近浅啄一记,而后勾起疏风朗月般的笑容:“你的所有。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就觉得,此生,大概可以圆满了。我从不需要你去改变什么,因为,有我来习惯你就好了。”

    没有我爱你,可是清橙却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我爱上了你”这样的话语,大概人人都会说吧,而她却更喜欢那一句平淡中更显真情的话语:“我习惯身边有你”。

    安妮宝贝说过:“不是爱他,而是爱有他的日子。”

    你如果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ta所有的习惯,那只能说明你不够爱ta,因为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爱其实都在生活中的这些细节里。

    我们所能拥有的,不过只是短短的一生。然而因为有一个人的存在,生命便全然不同,不用誓言,不必承诺,我们只需依靠缘分,以目光为媒,便牵了手,不必紧握,却永不放松。

    当一个人能够长此以往,十年如一日的如此待你,那么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个人,珍惜那个会说“你不用改变自己,我来习惯你就好了”的人,因为他图的不过是用自己的全部,换一条通往你心里的路。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珍惜那个可遇不可求的人。他不一定是你心目中的那一个白马王子,他也许也没有长成你爱的样子,可是至少,他是在真心待你。

    这一晚,清橙是在他说着她所熟悉的一句句台词中入睡的。

    他温柔和缓的声音就在她耳边那么近的地方轻语,或缠绵悦耳,或碾碎柔肠,或沙哑苦涩,句句深情,让人越发的着迷爱慕,只愿就这么溺在他的声音里,一生。

    第二十五章 都是我的

    夏日的午后,总是让人昏昏欲睡,清橙强忍住睡意结束了大三的最后一门考试,也算是迎来了暑假。虽说放假了,可是她的日子才是真的要忙碌起来了,实习的问题倒是不用担心,到时候让哥哥盖个章就行,主要还是《入骨相思》改编成电视剧的事情,让她有些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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