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走那年和爸爸的对话,“至谦爱吃”四个字,是那些年里爸爸妈妈生活中最重要的准则,一切都以至谦喜欢为上。 至谦至谦至谦! 记忆里某个已经模糊的影像渐渐清晰起来。记忆深处漫伸出来的一丝丝,一缕缕,合成一个白色的轮廓,远远的,有两点光,如星如幻,影影绰绰。 那些丝丝缕缕的东西,迅速地不断延伸,竟精准无比地缠上了她的心,强韧的力道拉得她胸口泛疼,耳边一片嗡嗡之声,蓦然,好似响起一个轻柔而又冷淡的声音:流筝。 她眼眶一热,几欲泪崩。 手机响。 一切幻象消失。 她苦笑,眼角湿痕点点。 曾几何时,至谦这个名字,是她生命里的魔咒,而她,以为六年的时间,已足以让自己解咒…… “喂,妈。”电话是妈妈打来的。 “筝儿,家里的葡萄已经熟了,你来的时候,顺便剪些来。”裴素芬在那端叮嘱。 “好。”腮边似有些凉意,她伸手一抹,指尖润湿。 第3章 忘 收拾好东西,她才坐下来喝了口水。 这个家,还和六年前一模一样,就连墙上的全家福都还没取下来。 她记得很清楚,这张照片是在她结婚后一年拍的,爸爸妈妈坐在正中间,她和弟弟阮朗站在后排两侧,而后排的中间,站着他。弟弟和他很亲密,拍照的时候搭着他的肩,而她,小小的个子,挽着他的胳膊,小鸟依人似的靠着他,笑得很甜。 照片洗出来的时候,爸爸就很喜欢,叹着,这照片就让人能想到,至谦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是的,她也曾经这么以为。 她以为那个站起来笔挺,遇事总能轻而易举化解的男人,会是生活的中流砥柱,会是她的依靠,可惜…… 呵,大约是她要求得太多吧!至少,离婚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还想要什么? 是啊,她还想要什么呢?就连这套房子,也是婚后他买来赠与父母的,不然,爸爸妈妈和弟弟还跟好几家人挤在大杂院里。 离婚的时候,她提过把房子还给他,他不要。 她太了解他,也明白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收回的,而且那时只想速战速决,快速签字,所以也懒得废话。 大约,她接受他的东西越多,他心里的愧疚也就越少吧。所以,那些年,她真是接受得太多太多了,多得让她甚至喘不过气来。 借着这一口水的时间,她略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绪。 爸爸妈妈年事已高,她作为长女,没有理由再任性地在外漂泊,既然m.ZZwTwx.CoM